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無公害肉牛所需的配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粗飼料、青綠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的技術要求,以及飼料加工過程、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包裝、貯存和運輸的基本準則。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無公害肉牛所需的商品配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精飼料、青綠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飼料原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生產無公害食品牛肉的養殖場自配飼料。 出口產品的質量應按雙方合同要求進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432 飼料中粗蛋白測定方法 GB/T 6435 飼料水分的測定方法 GB/T 6436 飼料中鈣的測定方法 GB/T 6437 飼料中總磷的測定方法 光度法 GB/T 10649 飼料工業通用術語 GB 10648 飼料標簽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GB/T 13079 飼料中總砷的測定 GB/T 13080 飼料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13081 飼料中汞的測定方法 GB/T 13082 飼料中鎘的測定方法 GB/T 13083 飼料中氟的測定方法 GB/T 13084 飼料中氰化物的測定方法 GB/T 13086 飼料中游離棉酚的測定方法 GB/T 13087 飼料中異硫氰酸酯的測定方法 GB/T 13090 飼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 GB/T 13091 飼料中沙門氏菌的檢驗方法 GB/T 13092 飼料中霉菌檢驗方法 GB/T 14699 飼料采樣方法 GB/T 16764 配合飼料企業衛生規范 GB/T 17480 飼料中黃曲霉毒素 B1 的測定 酶聯免疫吸附法 NY 5125 無公害食品 肉牛飼養獸藥使用準則 NY 5126 無公害食品 肉牛飼養獸醫防疫準則 NY/T 5128 無公害食品 肉牛飼養管理準則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2001]第168號) 3 術語和定義 GB/T 10647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肉牛 beef cattle 在經濟或體形結構上用于生產牛肉的品種(系)。 3.2 飼料 feed 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飼料,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精料補充料、精飼料。 3.3 飼料原料(單一飼料) feedstuff,single feed 以一種動物、植物、微生物或礦物質為來源的飼料。 3.4 粗飼料 roughage,forage 天然水分含量在60%以下,干物質中粗纖維含量等于或高于18%的飼料。 3.5 非蛋白氮 non-protein nitrogen 非蛋白質形態的含氮化合物。包括游離氨基酸及其他蛋白質降解的含氮產物,以及氨、尿素、磷酸脲、銨鹽等簡單含氮化合物,是粗蛋白質中扣除真蛋白質以外的成分。 3.6 飼料添加劑 feed additive 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 3.7 營養性飼料添加劑 nutritive feed additive 用于補充飼料營養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飼料級氨基酸、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酶制劑、非蛋白氮等。 3.8 一般飼料添加劑 general feed additive 為保證或者改善飼料品質、提高飼料利用率而摻入飼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 3.9 藥物飼料添加劑 medical feed additive 為預防、治療動物疾病而摻入載體或者稀釋劑的獸藥的預混物,包括抗球蟲藥、驅蟲劑類、抑菌促生長類等。 3.10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additive premix 由一種或多種飼料添加劑與載體或稀釋劑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勻混合物。 3.11 濃縮飼料 concentrate 由蛋白質飼料、礦物質飼料和添加劑預混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勻混合物。 3.12 配合飼料 formula feed 根據飼養動物營養需要,將多種飼料原料按飼料配方經工業生產的飼料。 3.13 精料補充料 concentrate supplement 為補充以粗飼料、青飼料、青貯飼料為基礎的草食飼養動物的營養,而用多種飼料原料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飼料。 4 要求 4.1 飼料原料 4.1.1 感官指標 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形態特征,無發霉、變質、結塊及異味、異嗅。 4.1.2 青綠飼料、干粗飼料不應發霉、變質。 4.1.3 有毒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見附錄A)及附錄B 的要求。 4.1.4 含有飼料添加劑的應做相應說明。 4.1.5 非蛋白氮類飼料的用量,非蛋白氮提供的總氮含量應低于飼料中總氮含量的10% 4.1.6 飼料如經發酵處理,所使用的微生物制劑應是農業部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所規定的微生物品種和經農業部批準的新飼料添加劑品種。 4.1.7 不應使用除蛋、乳制品外的動物源性飼料。 4.1.8 不應使用抗生素濾渣作肉牛飼料原料。 4.1.9 不應使用激素、類激素產品。 4.2 飼料添加劑 4.2.1 感官指標 應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形態特征,無發霉、變質、結塊。 4.2.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 4.2.3 飼料中使用的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農業部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所規定的品種和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新飼料添加劑品種。 4.2.4 飼料中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取得飼料添加劑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具有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或取得產品進口登記證的境外飼料添加劑。 4.2.5 藥物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按照附錄C執行。 4.2.6 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應嚴格執行休藥期規定。 4.2.7 飼料添加劑產品的使用應遵照產品標簽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4.3 粗飼料 應無發霉、變質、污染、冰凍及異味、異嗅。 4.4 配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4.4.1 感官指標 應色澤一致,無霉變、結塊及異味、異嗅。 4.4.2 有毒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附錄A及附錄B的要求。 4.4.3 產品成分分析值應符合標簽中所規定的含量。 4.4.4 肉牛配合飼料、濃縮飼料、精料補充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中不應使用違禁藥物。 4.5 飼料加工過程。 4.5.1 飼料企業的工廠設計與設施衛生、工廠衛生管理和生產過程的衛生應符合GB/T16764的要求。 4.5.2 配料 4.5.2.1 定期對計量設備進行檢驗和正常維護,以確保其精確性和穩定性。 4.5.2.2 微量組分應進行預稀釋,并且應在專門的配料室內進行。 4.5.2.3 配料室應有專人管理,保持衛生整潔。 4.5.3 混合 4.5.3.1 應按設備性能規定的時間進行混合 4.5.3.2 混合工序投料應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則進行。投入的微量組分應將其稀釋到配料秤最大稱量的5%以上。 4.5.3.3 生產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時,應根據藥物類型,先生產藥物含量低的飼料,再依次生產藥物含量的高的飼料。 4.5.3.4 同一班次應先生產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然后生產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為防止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生產過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產加入不同藥物添加劑的飼料產品中時,對所用的生產設備、工具、容器應進行徹底清理。 4.5.4 留樣 4.5.4.1 新接收的飼料原料和各個批次生產的飼料產品均應保留樣品。樣品密封后留置專用樣品室或樣品柜內保存。樣品室和樣品柜應保持陰涼、干燥。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行。 4.5.4.2 留樣應設標簽,注明飼料品種、生產日期、批次、生產負責人和采樣人等事項,并建立檔案當專人負責保管。 4.5.4.3 樣品應保留至該批產品保質期滿后3個月。 4.6 飼料的飼喂與使用 4.6.1 肉牛飼料的飼喂與使用應遵照NY/T 5128執行。 4.6.2 飼喂過程中肉牛的疾病治療與防疫應遵照NY 5125和NY 5126執行。 5 試驗方法 5.1 飼料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行。 5.2 水分:按GB/T 6435 執行。 5.3 粗蛋白:按GB/T 6432 執行。 5.4 鈣:按GB/T 6436 執行。 5.5 總磷:按GB/T 6437 執行。 5.6 總砷:按GB/T 13079 執行。 5.7 鉛:按GB/T 13080 執行。 5.8 汞:按GB/T 13081 執行。 5.9 鎘:按GB/T 13082 執行。 5.10 氟:按GB/T 13083 執行。 5.11 氰化物:按GB/T 13084 執行。 5.12 游離棉酚:按GB/T 13086 執行。 5.13 異硫氰酸酯:按GB/T 13087 執行。 5.14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13090 執行。 5.15 沙門氏菌:按GB/T 13091 執行。 5.16 霉菌:按GB/T 13092 執行。 5.17 黃曲霉毒素B1:按GB/T 17480 執行。 6 檢驗規則 6.1 感官要求,水分、粗蛋白、鈣和總磷含量為出廠檢驗項目,其余為型式檢驗項目。 6.2 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生產廠可根據工藝、設備、配方、原料等變化情況,自行確定出廠檢驗的批量。 6.3 試驗測定值的雙試驗相對偏差按相應標準規定執行。 6.4 檢測與仲裁判定各項指標合格與否時,應考慮允許誤差。 6.5 衛生指標、限用藥物和違禁藥物等為判定指標。如檢驗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標準,應重新取樣進行復驗。 6.6 復檢 復檢應在原批量中抽取加倍的比例重新檢驗。結果中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 7 標簽、包裝、貯存和運輸 7.1 標簽 商品飼料應在包裝物上附有飼料標簽,標簽應符合GB 10648中的有關規定。 7.2 包裝 7.2.1 飼料包裝應完整,無污染、無異味。 7.2.2 包裝材料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7.2.3 包裝印刷油墨無毒,不應向內容物滲漏。 7.2.4 包裝物不應重復使用。生產方和使用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7.3 貯存 7.3.1 飼料貯存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7.3.2 不合格和變質飼料應做無害化處理,不應存放在飼料貯存場所內。 7.3.3 干草類及秸稈類貯存時,水分含量應低于15%,防止日曬、雨淋、霉變。 7.3.4 青綠飼料與野草類、塊根、塊莖、瓜果類應堆放在棚內,防止日曬、雨淋、發芽霉變。 7.4 運輸 7.4.1 運輸工具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7.4.2 運輸作業應防止污染,保持包裝的完整。 7.4.3 不應使用運輸畜禽等動物的車輛運輸飼料產品。 7.4.4 飼料運輸工具和裝卸場地應定期清洗和消毒。 | ||||||||||||||||||||||||||||||||||||||||||||||||||||||||||||||||||||||||||||||||||||||||||||||||||||||||||||||||||||||||||||||||||||||||||||||||||||||||||||||||||||||||||||||||||||||||||||||||||||||||||||||||||||||||||||||||||||||||||||||||||||||||||||||||||||||||
附 錄 A (規范性附錄) 飼料、飼料添加劑衛生指標 表 A.1 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的衛生指標
續表
附 錄 B (規范性附錄) 飼料原料及肉牛飼料安全衛生指標 表 B.1 飼料原料及肉牛詞料安全衛生指標
附 錄 C (規范性附錄) 肉牛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 表 C.1 肉牛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
| ||||||||||||||||||||||||||||||||||||||||||||||||||||||||||||||||||||||||||||||||||||||||||||||||||||||||||||||||||||||||||||||||||||||||||||||||||||||||||||||||||||||||||||||||||||||||||||||||||||||||||||||||||||||||||||||||||||||||||||||||||||||||||||||||||||||||
歡迎光臨 畜牧人 (http://www.www12347.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