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標題:
粵89家養殖場角逐標準化示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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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錦萍
時間:
2010-8-18 13:28
標題:
粵89家養殖場角逐標準化示范場
(來源: 南方農村報 作者: 記者彭進)
本報訊 (記者彭進)近日,廣東省畜牧獸醫局發布通知,稱89家養殖場被評為標準化示范場創建單位,現進入評審驗收階段。
廣東省畜牧獸醫局8月10日公布的粵牧〔2010〕99號文介紹,根據農業部《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2010年5月廣東省啟動了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經過各地申報、專家組評審,評選出89家示范創建單位,經公示無異議后上報農業部備案。按照農業部的統一部署,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現已進入評審驗收階段。
通知顯示,89家入選單位包括55家生豬養殖場、28家肉雞養殖場、2家蛋雞養殖場、4家奶牛養殖場。而根據農業部今年4月9日發布的方案,廣東將總共將有74家示范場,其中包括生豬場46家、肉雞場23家、蛋雞場2家、奶牛場3家。該方案規劃,我國2010年將創建500個生豬標準化示范場、400個奶牛標準化示范場(小區)、300個蛋雞標準化示范場、200個肉雞標準化示范場、50個肉牛標準化示范場(小區)和50個肉羊標準化示范場(小區)。
根據通知,驗收專家組由各市成立,由熟悉畜牧行業管理、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相應行政職務的3人以上(含3人)組成。省畜牧獸醫局已發布了《標準化示范場驗收評分標準》。如生豬標準化示范場驗收標準要求養殖場必須具備五大條件。條件包括:1.土地使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與區域內土地使用規劃,場址選擇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區域;2.具備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養殖檔案完整;種畜禽場具備《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3.無非法添加物使用記錄;4.具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頒發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兩年內無重大疫病發生記錄;5.能繁母豬存欄300頭以上(含300頭),年出欄肥豬5000頭以上。
通知要求各市于8月23日前將驗收結果報至省畜牧獸醫局畜牧處。省局將組織專家監督抽查,并上報農業部。農業部將進行抽查復核,統一對外發布驗收合格名單,并為養殖場頒發標牌。具體名單及評分標準可在省農業廳官方網站(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zhxx/)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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