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法機關近日審議通過了《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這部法律,建立了問責制,明確了政府和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為系統有序地解決當前食品安全問題提供了法律保證。根據這部新制訂的《食品安全法》,中國將實行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如下: (1)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作為高層次的議事協調機構,將協調、指導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2)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范的制定,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3)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的工作機制;統一領導、指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評議、考核。 (5)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行使職權,承擔責任。 以上是中國政府各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上的分工情況。除了上述規定外,《食品安全法》也規定了相關行業協會的監督作用,鼓勵消費者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以及加強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 (1)食品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引導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2)國家鼓勵社會團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普及工作,倡導健康的飲食方式,增強消費者食品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新聞媒體應當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準和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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