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時間:2008-12-17 14:32:48 來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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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生產無公害雞蛋所需的蛋雞配合飼料、濃縮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飼料原料的技術要求,及其加工過程、包裝、貯存和運輸的基本準則。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無公害雞蛋所需的蛋雞用配合飼料、濃縮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飼料原料以及生產無公害雞蛋養殖場的自配飼料。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432
飼料中粗蛋白測定方法
GB/T 6436
飼料中鈣的測定方法
GB/T 6437
飼料中總磷的測定方法光度法
GB/T 8381
飼料中黃曲霉素B?1的測定方法
GB/T 10647
飼料工業通用術語
GB 10648
飼料標簽
GB 13078
飼料衛生標準
GB/T 13079
飼料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T 13080
飼料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13081
飼料中汞的測定方法
GB/T 13082
飼料中鎘的測定方法
GB/T 13083
飼料中氟的測定方法
GB/T 13084
飼料中氰化物的測定方法
GB/T 13085
飼料中亞硝酸鹽的測定方法
GB/T 13086
飼料中游離棉酚的測定方法
GB/T 13087
飼料中異硫氰酸酯的測定方法
GB/T 13089
飼料中●唑烷硫酮的測定方法
GB/T 13090
飼料中六六六、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
GB/T 13091
飼料中沙門氏菌的檢驗方法
GB/T 13092
飼料中霉菌檢驗方法
GB/T 13093
飼料中細菌總數的測定方法
GB/T 14699
飼料采樣方法
GB/T 16764
配合飼料企業衛生規范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05號)
3
術語和定義
GB/T 10647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飼料
feed
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飼料,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3.2
飼料原料
feedstuff,single feed
除飼料添加劑以外的用于生產配合飼料和濃縮飼料的單一飼料成分,包括飼用谷物、糧食加工副產品、油脂工業副產品、發酵工業副產品、動物性蛋白質飼料、飼用油脂等。
3.3
飼料添加劑
feed additive
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
3.4
營養性飼料添加劑
nutritive feed additive
用于補充飼料營養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飼料級氨基酸、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酶制劑、非蛋白氮等。
3.5
一般性飼料添加劑
general feed additive
為了保證或者改善飼料品質、提高飼料利用率而摻入飼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
3.6
藥物飼料添加劑
medical feed additive
為預防、治療動物疾病并摻人載體或者稀釋劑的獸藥的預混物,包括抗球蟲藥類、驅蟲劑類、抑菌促生長類等。
4
要求
4.1
飼料原料
4.1.1
感官要求:應具有一定的新鮮度,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特征,無發霉、變質、結塊及異味異嗅。
4.1.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4.1.3
飼料原料中若加入飼料添加劑時,應做相應的說明。
4.1.4
應以玉米、豆餅粕為蛋雞飼料的主要原料,使用雜餅粕時用量不宜過大。
4.1.5
制藥工業副產品不應用作蛋雞飼料原料。
4.2
飼料添加劑
4.2.1
感官要求: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特征,無異味、異嗅。
4.2.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4.2.3
飼料中使用的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附錄A所規定的品種和農業部公布的允許使用的新飼料添加劑。
4.2.4
飼料中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取得飼料添加劑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取得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
4.2.5
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遵照產品飼料標簽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4.2.6
產蛋期及開產前5周雞飼料中不應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草藥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3
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4.3.1
感官要求:色澤應一致,無霉變、結塊及異味、異嗅。
4.3.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及相關標準的要求。
4.3.3
不應使用違禁藥物。
4.3.4
不應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
4.3.5
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應符合標簽和相應標準所規定的含量。
4.3.6
使用時應遵照產品飼料標簽所規定的用法、用量使用。
4.3.7
宜使用植酸酶減少無機磷的用量。
4.4
飼料加工過程
4.4.1
衛生要求
飼料企業的工廠設計與設施衛生、工廠衛生管理和生產過程的衛生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4.4.2
配料
4.4.2.1
定期對計量設備進行檢驗和正常維護,以確保其精確性和穩定性,其誤差不應大于規定范圍。
4.4.2.2
微量和極微量組分應進行預稀釋,并且應在專門的配料室內進行。
4.4.2.3
配料室應有專人管理,保持衛生整潔。
4.4.3
混合
4.4.3.1
混合時間,按設備性能不應少于規定時間。
4.4.3.2
混合工序投料應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則進行。投入的微量組分應將其稀釋到配料稱最大稱量的5%以上。
4.4.3.3
生產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時,應根據藥物類型,先生產藥物含量低的飼料,再依次生產藥物含量高的飼料。
4.4.3.4
同一班次應先生產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然后生產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為防止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生產過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產不同加入藥物添加劑的飼料產品時,對所用的生產設備、工具、容器應進行徹底清理。
4.4.4
留樣
4.4.4.1
新接受的飼料原料和各個批次生產的飼料產品均應保留樣品。樣品,密封后留置專用樣品室或樣品柜內保存。樣品室和樣品柜應保持陰涼、干燥。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行。
4.4.4.2
留樣應設標簽,載明飼料品種、生產日期、批次、生產負責人和采樣人等事項,并建立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4.4.4.3
樣品應保留至該批產品保質期滿后3個月。
5
測定方法
5.1
粗蛋白:按GB/T 6432執行。
5.2
鈣:按GB/T 6436執行。
5.3
總磷:按GB/T 6437執行。
5.4
黃曲霉毒素B?1按GB 8381執行。
5.5
總砷:按GB/T 13079執行。
5.6
鉛:按GB/T 13080執行。
5.7
汞:按GB/T 13081執行。
5.8
鎘:按GB/T 13082執行。
5.9
氟:按GB/T 13083執行。
5.10
氰化物:按GB/T 13084執行。
5.11
亞硝酸鹽:按GB/T 13085執行。
5.12
游離棉酚:按GB/T 13086執行。
5.13
異硫氰酸酯:按GB/T 13087執行。
5.14唑烷硫酮:按GB/T 13089執行。
5.15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13090執行。
5.16
沙門氏菌:按GB/T 13091執行。
5.17
霉菌:按GB/T 13092執行。
5.18
細菌總數:按GB/T 13093執行。
5.19
飼料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行。
6
檢驗規則
6.1
感官要求、粗蛋白含量、鈣含量、總磷含量為出廠檢驗項目,其余為型式檢驗項目。
6.2
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生產廠可根據工藝、設備、配方、原料等的變化情況,自行確定出廠檢驗的批量。
6.3
試驗測定值的雙試驗相對偏差按相應標準規定執行。
6.4
檢測與仲裁判定各項指標合格與否時,應考慮允許誤差。
7
判定規則
衛生指標、限用藥物、禁用藥物等為判定合格指標。如檢驗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標準,應重新取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中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
8
標簽和包裝
8.1
標簽
8.1.1
商品飼料應在包裝物上附有飼料標簽,標簽應符合GB 10648中的有關規定。
8.2
包裝
8.2.1
飼料包裝應完整,無漏洞,無污染和異味。
8.2.2
包裝材料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8.2.3
包裝印刷油墨無毒,不應向內容物滲漏。
8.2.4
包裝物的重復使用應遵守《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8.3
貯存
8.3.1
飼料的貯存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8.3.2
不合格和變質飼料應做無害化處理,不應存放在飼料貯存場所內。
8.3.3
飼料貯存場地不應使用化學滅鼠藥和殺鳥劑。
8.4
運輸
8.4.1
運輸工具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8.4.2
運輸作業應防止污染,保持包裝的完整性。
8.4.3
不應使用運輸畜禽等動物的車輛運輸飼料產品。
8.4.4
飼料運輸工具和裝卸場地應定期清洗和消毒。
附
錄
A (規范性附錄) 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劑品種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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