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第一章 緒論(2學時)
要求
通過本章的學習,掌握飼料添加劑及添加劑預混料的概念、分類;認識飼料添加劑的作用;了解國內外飼料添加劑的應用狀況及發展趨勢。
第一節 飼料添加劑的概念及其分類
一.飼料添加劑的概念及作用
(一)飼料添加劑概念
目前對飼料添加劑有以下幾種定義:
1.飼料添加劑是一類為了滿足動物的某種特殊需要,采用多種不同方法添加于飼料內的少量或微量的營養性或非營養性的物質。
2.我國國家技術監督局發布的《飼料工業通用術語》中,對飼料添加劑的定義為:滿足特殊需要而加入飼料中的少量或微量營養性或非營養性物質的總稱。
3.《飼料添加劑學》中的定義:為了某種目的而以微小劑量添加到飼料中的物質的總稱。
4.《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中的定義為: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飼料添加劑。該條理于1999年5月29日由國務院發布。
《條例》中所稱飼料,指經工業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飼料,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該定義是從行為的角度對飼料添加劑給出的定義,并與飼料的概念相呼應。
飼料添加劑與飼料的基本區別是:飼料是為動物提供能量和營養素的主體物質,它僅限于動植物軀體、果實和微生物發酵產物等所固有的成分;而飼料添加劑則是用與天然飼料無關的物質進行人工組合調制后添加到飼料中的物質,除少數外,它們一般不具有供能作用,有些甚至能打破動物正常的生理生化平衡,以達到改進畜產品質量和產量的目的。少量或微量則與玉米、豆粕等常量物質相對比,反映了飼料添加劑在飼料總組分中所占的比例少。二者在“量”上的對比關系十分明顯。
到目前為止,飼料添加劑這門學科尚處于不斷演變和發展中,人類對其全面認識和理解目前還存在很大難度,尤其是在理論上的問題還未完全統一之前,很難給這類物質下一個準確的定義。
(二)飼料添加劑的作用
盡管對飼料添加劑的定義不同,其使用目的和作用具有相似之處。使用飼料添加劑的目的包括:
1.改善(完善)飼料營養價值和全價性、提高飼料利用率、促進動物生長;
2.抑制有害物質的負作用、防止畜禽疾病及提高畜禽健康水平;
3.改善飼料的物理特性,改進飼料的加工和貯存特性;
4.改進畜產品品質;
最終達到提高畜禽生產能力、節約飼料和降低生產成本及增加經濟效益的目的。教材213頁。
添加劑類物質的使用有近百年歷史,但飼料添加劑概念的提出只有50年歷史,而飼料添加劑工業的形成則是近30年的事情。不同時期,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有兩個極端。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前,由于動物生產水平不高、集約化飼養和配合飼料的使用不普遍、添加劑生產技術落后、產品質量不高、使用效果不明顯,人們認為添加劑是飼料中“可有可無”的成分。現在,育種和飼養管理技術的改進極大提高了動物的生產性能,再加上飼養方式的轉變和添加劑生產水平的提高,使得添加劑使用效果突出,一些飼料添加劑已成為保障動物健康、發揮動物生產潛力、促進營養物質消化、吸收和利用,改善飼料產品及動物產品質量“必不可少”的物質。但另一方面,一些飼料添加劑不合理使用引起了不少潛在或現實的問題,如畜產品品質下降、導致嚴重的環境污染、甚至危害人類健康。
二.飼料添加劑的分類
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有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并發布。農業部2003年第318號公告《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公布了191種營養性和一般飼料添加劑,其中:氨基酸7種、維生素26種、礦物質元素45種、酶制劑12類、微生物添加劑12種、非蛋白氮9種、抗氧化劑4種、防腐劑和電介質平衡劑25種、著色劑6種、調味劑和香料6種(類)、粘結劑、抗結塊劑和穩定劑13種(類)、其它10種。
由于飼料添加劑種類繁多用途各異,分類眾說紛紜,不同學者提出了不同的分類方法。
(一)《條例》中將飼料添加劑分為營養性飼料添加劑、一般飼料添加劑和藥物飼料添加劑。
1.營養性飼料添加劑,是指用于補充飼料營養成分的少量或微量物質,包括飼料級氨基酸、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非蛋白氮等。
2.一般飼料添加劑,是指為保證或者改善飼料品質、提高飼料利用率而摻入飼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
3.藥物飼料添加劑,是指為預防、治療動物疾病而摻入載體或稀釋劑的獸藥的預混物,包括:抗球蟲藥類、驅蟲劑類、抑菌促生長類等。
《條例》第34條規定:關于藥物飼料添加劑的管理,依照《獸藥管理條理》的規定執行。
(二)我國傳統的飼料添加劑分類方法
教材2頁。
三.飼料添加劑的基本條件
飼料添加劑概念很廣,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可作為飼料添加劑的物質不斷問世,豐富著飼料添加劑的內容。但無論哪一種物質作為飼料添加劑,均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添加到配合飼料中,對飼料品質及畜產品有益;
2.配合飼料長期添加對畜禽不產生急性毒性與慢性毒性而影響畜禽的生產能力;
3.添加劑及其代謝產物在畜產品中殘留量不能超過規定的安全標準;
4.添加劑及其代謝產物對任何畜禽不產生“三致”,即致癌、致突變和致畸作用;
5.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在一定條件下,貯存一定時間,其穩定性不發生變化;
6.產品中重金屬含量不允許超過國際允許標準;
7.對畜禽生殖機能及胚胎不產生有害作用;
8.添加劑及其代謝產物對內外環境不能產生危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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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料添加劑學(全word文檔,經典!)
數據來源:
畜牧人文獻數據 上傳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