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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人

    標題: 美國農業部動物福利法(非人靈長類) [打印本頁]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2
    標題: 美國農業部動物福利法(非人靈長類)
    美國農業部動物福利法(非人靈長類)
    非人靈長類的福利管理

    非人類之靈長類的范圍非常廣泛,從幾盎司的絨猴(marmoset)到數百磅重的大猩猩(gorilla),其中包含了240種以上。這些靈長類來自亞洲、非洲和中南美洲,因此他們的自然繁殖地并不相同;有些靈長類從其自然繁殖地運輸到美國,也有些靈長類是在美國籠飼養育;所以,他們所需要的營養和活動范圍也不相同,例如社會需求與環境需求就不相同,因此適用于某一種別的條件并不一定能應用到另一種別上。所以,各種別條件的最小特異性應該與下列兩點一致:一是慣例;二是經由考慮過后,適合各種別的公認專業畜養操作法;且必須增進動物的心理福利。除非有其他的敘述,否則以上最低標準只應用于活著的非人類之靈長類。
    一、一般畜舍設施
                   



    (a)結構:建筑物。非人類之靈長類的畜舍設施必須事先設計好并建造完成,以便于當非人類之靈長類居住時,建筑物已建構堅固。設施必須保持好的維修,且必須保護動物免于傷害,安全地容納動物,以及限制其他動物的進入。
    (b)條件與位置。畜舍設施中用來儲存動物食物或墊料的區域必須避免堆積垃圾、廢棄物、廢物、雜草和其他拋棄物。在畜舍設施內飼養動物的區域必須保持整潔且免于設施、家具和儲存物品的堆積,但是可以包含清潔此區域的必需使用品,及畜養操作和研究工作所需要的裝置及設備。畜舍設施應與其他設施做物理上的分隔,除了研究設施與聯邦研究的設施。若畜舍設施與其他設施位于同一塊土地上,則必須做物理上的分隔,以防止似犬、臭鼬(skunks)、浣熊(raccoons)體型的動物進入。
    (c)表面:
    (1)一般需求:畜舍設施表面——包括棲木(perches)、棚架(shelves)、秋千(swings)、盒箱(boxes)、屋舍(houses)、洞穴(dens)和其他設施中家具類的裝置或物體——其建構的方式及使用的材料必須是當損壞或弄臟時容易清洗和衛生消毒、或移除、或汰換。家具類的裝置或物體必須是剛強建構且必須夠堅硬,足以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活動的安全與福利。當樓層地板被污泥、有吸收力之墊料、沙子、碎石、草屑及其他類似物弄臟時,樓層地板必須容易被清理;不論何時,若清理無法消除氣味、疾病、有害動物、有害昆蟲或有害鳥類時,地板可被移除或換。任何會與非人類之靈長類接觸的表面必須:
    (i)
    避免過多的鐵銹。因為此會妨礙清潔及衛生消毒的需求,或會影響表面結構的強度;以及
    (ii)
    避免任何會傷害動物的鋸齒狀的邊緣或尖端。
    (2)表面的維護與更換。所有表面必須定期地保持維護。畜舍設施——包括屋舍、洞穴和其他設施中家具類的裝置或物體——的表面,倘若不容易清潔與衛生消毒,則當其損壞或弄臟必須予以汰換。
    (3)清潔。會與非人類之靈長類接觸的堅硬表面,必須每天做污點淚潔,且依照§384進行衛生消毒,以避免排泄物或疾病危險因子(disease hazard)的堆積。若有動物種別氣味痕跡,其表面必須依照一般公認專業畜養操作法,由專業獸醫師做定期徹底地衛生消毒或汰換。由泥土、具吸收力之墊料、沙子、碎石、干草或其他類似物構成的地板和植物圍籬,必須以足夠的頻率去耙平或做污點清潔,以確保所有動物避免與排泄物接觸。不論何時,若耙平或做污點的清潔無法消除氣味、疾病、昆蟲、有害動物或有害鳥類的侵擾時,必須將受污染物質移除或汰換。必須符合一般公認畜養標準操作法時,畜舍設施的所有表面必須清潔及衛生消毒。衛生沼毒可依照§384(b)(3)關于主要圍籬的衛生消毒操作方式來執行。
    (d)水與電力。畜舍設施必須有可靠的電力,其足夠供應加熱、冷卻、通風、照明和完成依本章節條例之其他畜養需求。畜舍設施必須提供足夠的飲水,以符合非人類之靈長類飲水需求。它必須適合于清潔,且可滿足其他畜養需求。
    (e)儲存。供應的食物與墊料必須以免于掠奪糟蹋、污染及有害動物之侵擾的方式儲存。供應物品所儲存的位置必須遠離地板及墻壁,以便于清理供應物品儲存位置的底部與周圍區域。食物必須依據條件冷藏或冷凍,以可預防污染或降低營養價值的方式儲存。僅馬上要使用之食物與墊料才能置于動物區,若不是馬上要使用的已開封的食物與墊料必須存放防漏且附有堅固密合蓋子的容器內,以避免掠奪糟蹋及污染。對于非人類之靈長類的有毒物質,但是為正常畜養操作之所需,則不應該存放在食物儲存區和食物準備區,但是可以放在有動物區域的小櫥柜里。
    (f)排水與廢水的處理。畜舍設施的操作員必須提供定期與時常收集、移除及丟棄動物與食物廢料、墊料、動物尸體、碎物、垃圾、水、廢物及其他液體與廢物,如此可減少污染及疾病危機。畜舍設施必須設有廢物處理設施及排水系統的建造與操作,如此動物的廢物與水能迅速移除,而使動物保持干燥。廢物處理及排水系統必須減少有害鳥類及有害動物的侵擾、害蟲、氣味及疾病危機。所有的排水設施必須適當建造、安裝與維持;若使用密閉排水系統,此系統必須裝置存水彎(水封),可防止氣體的逆流與污水的溢流到地板;若此設施有污水池、沉淀池或其他排水及動物廢物處理類似系統,此系統位置必須遠離畜舍設施的動物區,如此可避免氣味、疾病、害蟲、有害動物及有害鳥類的侵擾。若挨批動物的水源縣以滴水或持續流水的設備,必須在有動物區域使用水溝或導管迅速排出過多的水,使動物保持干燥;在動物區的長期水坑,必須擦拭干燥或排除,使動物保持干燥。置于有動物設施、食物儲存區與食物準備區的垃圾桶,必須隨時有防漏且蓋上堅固密合的蓋子。動物尸體、動物殘肢與動物排泄物絕對不能置放在食物儲存區、食物準備區、食物冷凍庫、食物冷藏庫與動物區。
    (g)清洗問與洗滌槽。必須提供動物管理員沖洗設備,例如:清洗間、木盆、洗滌槽或淋浴設備,且必須讓動物管理員容易進入。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2
    二、室內式畜舍設施
    (a)加溫、降溫與溫度調節。當需要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免于極端的溫度及提供動物的健康與福利時,室內式畜舍設施必須能夠有效率地加溫或降溫。在非人類之靈長類所處之地,設施周遭的溫度不可以連續四小時低于45華氏度(7.2℃)或高于85華氏度(29.5℃)。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根據一般公認的專業畜養操作法,其周遭的溫度必須維持在可確保屋內的動物之健康與福利。

    (b)通風。當非人類之靈長類存在時,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的健康與福利和減少氣味、賊風、阿摩尼亞和濕氣的凝結,室內畜舍設施必須有效率地隨時通風,必須由窗戶、門、排氣孔、風扇或空調設備來提供通風。當周遭溫度到達或高于85華氏度(29.5℃)時,必須提供輔助的通風設備,如:風扇、吹風機或空調設備。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根據一般公認的專業畜養操作法,必須維持相對濕度在確保屋內的動物健康與福利的程度。

    (c)照明。室內畜舍設施必須被充分地照明,足以允許畜舍的例行檢查與清潔,及觀察非人類之靈長類。動物區必須提供定期每日的日照循環,不論是自然的或是人工的光線。光線必須均一地普遍照到動物畜舍設施,有效地提供照明以幫助維持良好的管理操作、適當地清潔、適當地動物檢查與動物的福利。主要圍籬必須安置在畜舍設施之內以便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遠離過度光照。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2
    三、具退蔽之畜舍設施
    (a)加溫、降溫與溫度調節;當需要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免于極端的溫度及提供動物的健康與福利時,具遮蔽之畜舍設施必須能夠有效率地加溫或降溫。在非人類之靈長類所處之地,設施周遭的溫度不可以連續四小時低于45華氏度(7.2℃)或高于85華氏度(29.5℃)。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根據一般公認的專業畜養操作法,其周遭的溫度必須維持在可確保屋內的動物之健康與福利。

    (b)通風。當非人類之靈長類存在時,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的健康與福利和減少氣味、賊風、阿摩尼亞和濕氣的凝結,具遮蔽之畜舍設施必須有效率地隨時通風。必須由窗戶、門、排氣孔、風扇或空調設備來提供通風。當周遭溫度到達或高于85華氏度(29.5℃)時,必須提供輔助的通風設備,如:風扇、吹風機或空調設備。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根據一般公認的專業畜養操作法,必須維持相對濕度在確保屋內的動物健康與福利的程度。
                

    (c)照明。具遮蔽之畜舍設施必須被充分地照明,足以允許畜舍的例行檢查與清潔,及觀察非人類之靈長類。動物區必須提供定期每日的日照循環,不論是自然的或是人工的光線。光線必須均一地普遍照到動物畜舍設施,有效地提供照明以幫助維持良好的管理操作、適當地清潔、適當地動物檢查與動物的福利。主要圍籬必須安置在畜舍設施之內以便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遠離過度光照。

    (d)避免天然傷害的遮蔽。非人類之靈長類的遮蔽畜舍設施必須隨時提供適當地遮蔽,免于天然傷害,這些遮蔽必須保護它們免于陽光、雨水、雪、風、寒冷以及任何會發生的天氣情況。

    (e)容納力:復合式遮蔽。包括具遮蔽畜舍設施的遮蔽部分和其他避免天然傷害的必備遮蔽部分,必須足夠提供保護居住在設施內每只非人類之靈長類的舒適。如果有侵略的或具優勢的動物與其余動物關在一起時,必須有復合式遮蔽或其他方法,以確保每只非人類之靈長類得以進入遮蔽處。

    (f)周圍籬笆。從1994年2月15日以后,具遮蔽畜舍設施的戶外地區必須以籬笆圍繞,籬笆必須具足夠的高度去阻止不想要的動物種別進入。籬笆高度若低于6英尺(6 feet),必須由行政官員核準之?;h笆必須建造以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如此可以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及似犬、臭勵鼠和皖熊體型的動物從中間或下面經過而與非人類之靈長類接觸,借此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周圍籬笆與外墻或主要圍籬必須有足夠的距離,以避免圍籬內外的動物互相身體接觸。若周圍籬笆與主要圍籬距離小于3英尺(3 feet),必須由行政官員核準之。在下列情況下,不一定需具有周圍籬笆,若:
                

    (1)主要圍籬的外墻是由堅固的、堅牢的材質制造,如:混凝土、木材、塑料、金屬和玻璃,且有足夠的高度或和建造成在一定程度上能制止在具遮蔽畜舍設施外面的人類和動物進入或接觸;或
                

    (2)在畜舍設施周圍有天然障壁圍繞,其可以限制居住在畜舍設施內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并保護它們免于與在具遮蔽畜舍設施之外未經許可的人類和動物接觸。并且具有行政官員的書面許可。

    (g)公眾障壁。固定公眾展示畜舍非人類之靈長類,例如:動物園,當大眾在場時,必須隨時有一個障壁去制止大眾與非人類之靈長類身體的接觸。被訓練表演或從籠中放出公開展示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隨時在有經驗之經理人或訓練者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監督之下。在§2.13l的允許之下,受訓練之非人類之靈長類可被準許與大眾有身體的接觸,但僅在假定接觸時它們隨時在有經驗之經理人或訓練者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監督之下。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3
    四、室外式畜舍設施
    (a)環境適應。在專業獸醫師之確認下,一年當中非人類之靈長類在設施內的時間,已適應室外式畜舍設施一般的溫度與濕度。而且它們可以忍受溫度的變化和氣候情況,不會有緊迫和不舒服,則可被飼養在室外設施內。

    (b)避免天然傷害的遮蔽。非人類之靈長類的室外式畜舍設施必須隨時提供適當地遮蔽免于其他天然傷害,這些遮蔽必須保護它們免于陽光、雨水、雪、風、寒冷以及任何會發生的天氣情況。此遮蔽必須安全地提供暖氣給非人類之靈長類以避免周遭的溫度降至45華氏度(7.2℃)以下,除了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和根據一般公認的專業畜養操作法。

    (c)容納力:復合式遮蔽。此遮蔽必須足夠大到足以提供保護居住在設施內每只非人類之靈長類的舒適。如果有侵略的或具優勢的動物與其余動物關在一起時,必須有復合式遮蔽或其他方法,以確保每只非人類之靈長類得以進入遮蔽處。

    (d)周圍籬笆。從1994年2月15日以后,室外式畜舍設施必須以籬笆圍繞,籬笆必須具足夠的高度去阻止不想要的種別進入?;h笆高度若低于6英尺(6 eet),必須由行政官員核準之?;h笆必須建造以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如此可以制止未經許可的人員及似犬、臭朗鼠和烷熊體型酌動物從中間或下面經過而與非人類之靈長類接觸,借此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周圍籬笆與外墻或主要圍籬必須有足夠的距離,以避免圍籬內外的動物互相身體接觸。若周圍籬笆與主要圍籬距離小于3英尺(3 feet),必須由行政官員核準之。在下列情況下,不一定需具有周圍籬笆,若:

    (1)主要圍籬的外墻是由堅固的、監牢的材質制造,如:混凝土、木材、塑料、金屬和玻璃,且有足夠的高度或和建造成在一定程度上能制止在具遮蔽畜舍設施外面的人類和動物進入或接觸;或

    (2)在畜舍設施周圍有天然障壁圍繞,其可以限制居住在畜舍設施內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并保護它們免于與在具遮蔽畜舍設施之外未經許可的人類和動物接觸。并且具有行政官員的書面許可。

    (e)公眾障壁。固定公眾展示畜舍非人類之靈長類,例如:動物園,當大眾在場時,必須隨時有一個障壁去制止大眾與非人類之靈長類身體的接觸。被訓練表演或從籠中放出公開展示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隨時在有經驗之經理人或訓練者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監督之下。在§2.131的允許之下,受訓練之非人類之靈長類可被準許與大眾有身體的接觸,但僅在假定接觸時它們隨時在有經驗之經理人或訓練者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監督之下。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3
    五、移動式或旅行式畜臺設施
    (a)加溫、降溫與溫度調節。當需要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免于極端的溫度及提供動物的健康與福利時,移動式或旅行式畜舍設施必須能夠有效率地加溫或降溫。在非人類之靈長類所處之地,設施周遭的溫度不可以連續四小時低于45華氏度(7.2℃)或高于85華氏度(29.5℃)。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根據一般公認的專業畜養操作法,其周遭的溫度必須維持在可確保屋內的動物之健康與福利。

    (b)通風。當非人類之靈長類存在時,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的健康與福利和減少氣味、賊風、阿摩尼亞和濕氣的凝結,移動式或旅行式畜舍設施必須有效率地隨時通風,必須由窗戶、門、排氣孔、風扇或空調設備來提供通風。當在旅行式畜舍設施內周遭溫度到達或高于85華氏度(29.5℃)時,必須提供輔助的通風設備,如:風扇、吹風機或空調設備。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根據一般公認的專業畜養操作法,必須維持相對濕度在確保屋內的動物健康與福利的程度。

    (c)照明。移動式或旅行式畜舍設施必須被充分地照明,足以允許盲舍的例行檢查與清潔,及觀察非人類之靈長類。動物區必須提供定期每日的日照循環,不論是自然的或是人工的光線。光線必須均一地普遍照到動物畜舍設施,有效地提供照明以幫助維持良好的管理操作、適當地清潔、適當地動物檢查與動物的福利。主要圍籬必須安置在畜舍設施之內以便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遠離過度光照。

    (d)公眾障壁。當大眾在場時,必須隨時在移動式或旅行式畜舍設施與大眾間有一個障壁去制止大眾與非人類之靈長類身體的接觸。當大眾在場時,被訓練表演或從籠中放出公開展示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隨時在有經驗之經理人或訓練者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監督之下。受訓練之非人類之靈長類可被準許與大眾有身體的接觸,但僅在假定接觸時它們隨時在有經驗之經理人或訓練者的直接控制和管理監督之下。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7
    六、主要圍籬
    非人類之靈長類的主要圍籬必須符合以下最低要求:

    (a)一般需求。

    (1)主要圍籬必須用適當的材質來設計和建造,其構造對于里面的非人類之靈長類種別是堅固的。它們必須維持良好的修繕。
                

    (2)主要圍籬必須建構與維持,以至于它們  

    (i)沒有銳利的尖端或邊緣可以傷害非人類之靈長類;

    (ii)      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免于傷害;

    (iii)     安全地容納非人類之靈長類和防止圍籬意外的打開,包括被動物打開;

    (iv)    阻止其他不想要的動物進入圍籬或與非人類之靈長類有身體的接觸;

    (v)      能夠使非人類之靈長類保持干燥與干凈;

    (vi)提供遮蔽和保護以遠離極端的溫度和那些對容納在內非人類之靈長類種別會造成不舒服或危險的天氣狀況;

    (vii)   提供充分地遮蓋去遮蔽同時居住在主要圍籬內的所有非人類之靈長類;

    (viii)  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簡單且方便接近干凈食物和飲水的途徑;

    (ix)      非人類之靈長類接觸的所有表面能夠輕易地清潔和衛生消毒,依照§3.84(b)(3),或者當損壞或弄臟時,可以被替代;
                

    (x)      樓層必須以保護非人類之靈長類免于自身傷害的方式建構;且

    (xi)    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足夠的空間使其能以正常適應的姿勢去自由活動。

    (b)最小空間條件。主要圍籬必須符合此章節之提供最小空間條件。甚至棲木(perches)、架子(ledges)、秋千(swings),或置于圍籬內之其他懸吊裝置必須符合這些最小空間條件。低的棲木和棚架下的空間無法允許動物舒適地占據時,則此空間可記為地板空間部分。

    (1)在1994年2月15日之前:

    (i)    主要圍籬必須被建造且維持在可提供足夠空間允許每只非人類之靈長類采取正常適應姿勢移動自由度;和
                

    (ii)  必須提供在主要圍籬內畜養的每一只非人類之靈長類的最小地板空間等于至少三倍大站立時4英尺(4 feet)高的非人類之靈長類所占據的區域。

    (2)在1994年2月15日之后:

    (i)必須提供每一只非人類之靈長類的最小空間,不論是單獨或與其他非人類之靈長類畜養,將由動物種別典型體重決定,除了在樹枝間吊來蕩去種別和巨大無尾猿(brachiating species and great ape)3,且將使用下表計算4:

    (3)為了決定最小空間條件而將不同種別非人類之靈長類區分為6個體重群體,除了在樹枝問吊來蕩去種別的任何體重歸類為一種,因為它們需要額外的空間從事種別典型行為。群體提供空間是根據各種別的典型體重,且不會因為肥胖、年老,或懷孕而改變。在決定非人類之靈長類體重群體時并不將以上情況考慮在內,除非此動物在主要圍籬內明顯地不能采取正常姿勢適應與移動。不同種別的prosimians體重差異很大,應該以它們適合的體重群體分類。體重表格不包含它們因為不同種別代表分布在不同體重群體。因為某些種別其嬰兒與年少時期體重比起成年時期降低非常多,所以使用體重較輕種別最小空間要求,除非此動物在主要圍籬內明顯地不能采取正常姿勢適應與移動。
                

    (4)非人類之靈長類包含每一年齡群體的典型例子有:

    群體一——狨猴(marmosets,tamarins)和各種別的嬰兒時期(小于六月齡)。

    群體二——戴帽猿(capuchins)、松鼠猴(squirrel monkeys)和類似體型的種別,與各種別的年少時期(六月齡到三歲)。
                

    群體三——彌猴(macaques)和非洲種別(African species)。

    群體四——雄性彌猴和大型非洲種別。

    群體五——拂拂和非在樹枝間吊來蕩去種別(nonbrachiating species)大于33.0磅(15公斤)。

    群體六——巨大無尾猴大于55磅(25公斤),除了此段(b)(2)(的提到的,和在樹枝間吊來蕩去種別(brachiating species)。

    (Ⅱ)經銷商、提供者和研究機構包括聯邦研究機構必須提供體重大于110磅(50公斤)的巨大無尾猴額外空間量超過群體六動物的需求,如此段(b)(2)(i)使采取正常適應姿勢。

    (Ⅲ)任何例外于此標準的研究機構案例必須視研究計劃或專業獸醫師意見的需要,且必須由委員會核準之。至于任何例外于此標準的經銷商和提供者必須視專業獸醫師的意見和行政官員核準之。

    (Ⅳ)當超過一只以上非人類之靈長類畜養于主要圍籬內,圍籬的最小空間要求是此段(b)(2)(i)表中要求個別非人類之靈長類最小地板區域空間的總和,和最小高度要求是視畜養于圍籬內最大的非人類之靈長類而定。然而,提供母猴和小于六月齡的嬰兒在一起的主要圍籬應符合母猴地板區域空間和高度要求。

    (c)創新主要圍籬不能正確地符合此段(b)(1)和(b)(2)對地板區域和高度的要求,但是可以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具有足夠空間量且有機會去表現種別典型行為,此種主要圍籬可以用在由委員會(Committee)認可的研究機構及由行政官員(Administer)核準的經銷商和提供者。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7
    七、增進心理福利的環境加強
    經銷商、提供者和研究機構必須研發、正式提出書面文件、和遵循此一適當計劃借加強環境以提升非人類之靈長類的心理福利。此計劃必須依照現行公認的專業標準,如:適當專業雜志(journals)或參考資料指引(reference guide)的引證,和專業獸醫師的指導。當APHIS及研究機構中任何有關聯邦機構基金會的官員要求下,此計劃必須是可被取得的。此計劃至少應遵守以下的規定:

    (a)社會群體。環境加強計劃必須包括明確規定去敘述已知自然存在于非人類之靈長類種別社會群體的社會需要。此明確規定必須依照現行公認的專業標準,如:適當專業雜志(journals)或參考資料指引(reference guNe)的引證,和專業獸醫師的指導。此計劃必須提供下列例外情形:

    (i)    若單只非人類之靈長類表現脾氣暴躁或極度的侵略行為,或因年老或其他情形(如:關節炎)引起的衰弱,它應隔離飼養;

    (ii)  患有或懷疑有傳染性疾病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由健康動物飼養處隔離出來。當非人類之靈長類已知患有或相信已暴露于傳染病病原時,在診斷、治療或疾病控制時,族群應保持原樣不動;

    (iii)   非人類之靈長類不可與其他種別的靈長類或動物畜養在一起,除非它們是兼容的,不會妨礙個別動物接近食物、飲水或遮蔽的途徑,且不知互相是否為健康及福利危險因子。非人類之靈長類的兼容性必須在專業獸醫師的指導下,由一般公認專業操作和實際的觀察認定,確保非人類之靈長類是真正的兼容。個別畜養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能夠看見或聽見同樣或可兼容非人類之靈長類種別,除非專業獸醫師認為此會危及它們的健康、安全或福利。  

    (b)環境之富足。主要圍籬的物理環境必須以提供表現非傷害的種別典型活動的方式使富足之。當決定富足的形式或方法時,應考慮到種別相異性。環境富足的例子包含提供棲木、秋千及其他增加籠子復雜性。提供與照顧提供者或其他熟悉且具個人安全警戒豐富常識的人員交互作用。

    (c)特殊考量。根據個別種別的需求和依照專業獸醫師的教授,關于加強某些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提供特別的注意。如下所述,非人類之靈長類需特別的注意:

    (i)        嬰兒與年少時期;

    (ii)      經由行為或表征表現出心里苦惱的現象;

    (iii)     經由委員會核準研究需限制活動的程序;

    (iv)    不能看見或聽見同樣或可兼容非人類之靈長類種別的個別畜養非人類之靈長類;和

    (v)      超過l10磅(50公斤)巨大無尾猴。經銷商、供應者和研究機構必須為包含超過110磅(50公斤)巨大無尾猴的環境富足計劃特別準備,包括表現種別典型行為的額外機會。

    (d)拘束裝置。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不處于拘束裝置內,除非由專業獸醫師或研究機構委員會核準研究計劃決定因健康因素要求之。處于拘束裝置應盡可能的將時間縮短。若需長時期(12小時以上)拘束時,在拘束期間必須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每天至少連續1小時非拘束活動的機會,除非是由研究機構委員會核準的研究計劃要求連續拘束。

    (e)免除情形。

    (1)專業獸醫師可以因為它的健康或情況,或考慮它的福利而免除個別非人類之靈長類參與環境富足計劃。專業獸醫師必須記錄每一只免除的非人類之靈長類依據。除非此免除依據是永久不變的情況,專業獸醫師應至少每30天復檢免除情形。

    (2)對研究機關而言,委員會可以因為先前研究計劃科學上的因素免除個別非人類之靈長類參與一些或所有要求的環境富足計劃。在已核準計劃內應正式提出文件說明免除根據且必須由委員會決定在適當的時間間隔內做復檢,但不得少于每年一次。

    任何免除記錄必須由經銷商、供應者或研究機構保存且當USDA官員或任何有關聯邦機關基金會官員要求時,必須馬上提出。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8
    八、喂食
    (a)依據一般公認專業畜養操作和營養標準,非人類之靈長類的飲食必須適合種別、體型、年齡、和動物情況、和非人類之靈長類所處之地的情況。食物必須干凈的、合乎衛生的、且對動物是美味的。它必須具足夠的數量且足夠的營養價值去維持動物健康情形和體重范圍,且符合每天營養需求。

    (b)每天至少必須喂食非人類之靈長類一次,除非為了提供適當獸醫看護要求。依照一般公認專業畜養操作和營養標準,嬰兒時期與年少時期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視動物年齡和情形的需要喂食。

    (c)食物和若使用食物容器必須提供所有非人類之靈長類容易接近食用之。若據優勢的非人類之靈長類成員或其他種別與其余非人類之靈長類一起喂食,必須提供數個喂食地點。必須觀察動物且確定全部均獲得足夠量的食物。

    (d)食物和若使用食物容器必須位于減少排泄物和害蟲污染危機的位置。食物容器必須保持干凈,且每兩周依照§3.84(b)(3)程序進行衛生消毒,用過的食物容器必須先衛生消毒再把它們提供給不同的非人類之靈長類或其社會群體。必須采取方法確保沒有凹凸不平、退化、污染,或食物的扁平硬塊或潮濕的食物位于自動給食器內。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8
    九、飲用水
    每一只飼養在設備中的非人類靈長類,都必須提供足量適于飲用的水。若飲用水不能持續供給非人類之靈長類,則必須依照需要經常供給非人類之靈長類,以確保它們的健康和福利,但是每日不可少于兩次,每次至少一小時,除非有專業獸醫師的要求,或是在研究機構委員會許可的研究計劃需求下。裝水容器必須保持清潔,依3.84(b)(3)的方法衛生消毒,至少每兩個星期一次,或依據需要經常保持清潔及避免污染。用過的裝水容器在被用于供給水給不同的非人類靈長類或其群體之前,必須先進行衛生消毒。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9
    十、清潔、衛生消毒、管理及害蟲控制
    (a)主要圍籬的清潔。排泄物及食物廢物必須每日由室內圍籬內部移除,且根據需要經常自主要圍籬移除,以避免糞便及食物廢棄物的過度堆積及弄臟非人類之靈長類,并降低致病的危險,減少昆蟲、害蟲的侵擾,并減低其氣味。在主要圍籬內弄臟的地板、有吸收性墊料的地板以及植物的區域,必須以足夠的頻率污點清潔,以確保所有的動物避免接觸排泄物,或依據需要經常減少疾病的危險因子、昆蟲、害蟲及其氣味。當使用蒸汽或水來清洗主要圍籬時,不論是用水管沖洗、噴灑或其他方法,都必須把其中的非人類靈長類移開,除非圍籬夠大,可以確保動物們在這個過程中不會受到傷害、弄濕或痛苦。棲木、欄桿和棚架必須保持干凈,如果磨損時則必須替換。若飼養在主要圍籬內之非人類靈長類的種別有用氣味作標記的行為,則主要圍籬內的硬的表面必須每天污點清洗。

    (b)主要圍籬與食物和飲水器具衛生消毒。

    (1)曾經使用過的主要圍籬與食物和飲水的器具,在畜養其他非人類之靈長類或其群體之前,必須依照此段衛生消毒。

    (2)室內的主要圍籬必須衛生消毒至少每兩個禮拜一次,且依據需要經常避免過多污物、碎屑、垃圾、食物廢棄物、排泄物或疾病的危險因子的堆積,須以本段落(b)(3)中所示的方法衛生消毒。然而,如果飼養在主要圍籬內的非人類靈長類之種別會以氣味為標記,那么其主要圍籬則須在一定規律的間隔,以一般公認專業畜養操作的方式衛生消毒。

    (3)主要圍籬與食物和飲水器的堅硬表面必須用下列任一方法來衛生消毒:

    (i)    使用加壓流動的蒸汽;

    (ii)  使用熱水[至少180華氏度(82.2℃)]和肥皂或清潔劑來清洗,并且配合機械式籠舍清洗器的使用;或

    (iii)
                            用適當的清潔劑溶液或消毒劑,抑或是結合清潔及消毒作用的產品來清洗所有弄臟的表面;經由徹底地清潔表面以移除其上之有機物及無機堆積物,提供衛生消毒之后以干凈的水洗凈。

    (4)主要圍籬內若有無法以本段落中(b)(3)所示之方法消毒的物質;例如:砂、碎石層、泥土、吸收性墊料、草或植物區;必須以移除被污染的物質來清潔消毒,以預防氣味、疾病、害蟲、昆蟲及有害動物的侵擾。

    (c)土地的管理。

    畜舍設施包含建筑物和周圍的場地,都必須保持清潔和良好的維修狀況,以保護非人類靈長類免于傷害。按照本章節畜養操作的要求,且減少或除去老鼠、害蟲、其他動物可繁殖和生存的區域。土地必須保持避免垃圾、廢物、廢棄物及丟棄物之堆積??刂齐s草、草地及灌木叢的生長以便于幫助土地的清潔及害蟲的控制。

    (d)害蟲的控制。

    為了提升動物的健康狀況和福利,并且減少有害動物污染動物區域必須建立一個有效率且持續執行的控制昆蟲、影響非人類之靈長類的體外寄生蟲、鳥及哺乳類的有害動物之計劃。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9
    十一、雇員
    在動物福利法(9 CFR parts l,2,and 3)強調非人類之靈長類部分內,受此法約束的雇主必須有足夠的雇員,去實行適當程度的畜養操作和此部分要求的照顧。提供畜養、照顧或掌控動物的雇員,必須由一具有適當畜養、照顧非人類之靈長類的知識背景和實務經驗的人員訓練監督。雇主必須確定該監督者能完成這些標準。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09
    十二、委托至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
    (a)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必須不接受在運輸動物的主要交通工具預定起程前交易超過4個小時所運送的非人類之靈長類。然而,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可以與任何委托非人類之靈長類的人員達成協議延長時間最多至2個小時。

    (b)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必須不接受交易運輸的非人類之靈長類,除非他們被提供可適用委托者的姓名、電話號碼及電報機號碼。

    (c)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必須不接受交易運輸的非人類之靈長類,除非委托者簽署文件給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證明非人類之靈長類在送達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前4小時已被提供食物和水。證明文件必須以牢固地附加在主要圍籬外面的方式,使其易被注意及閱讀。不提供食物或水的指示不被接受除非由專業獸醫師指導。指示必須依據此章節的§3.89。證明文件必須包含每一只非人類之靈長類的以下信息。

    (1)委托者的名稱與地址;

    (2)非人類之靈長類的種別;

    (3)動物前次喂食及喂水的時間與日期,和下一個24小時喂食及喂水的特別指示;及
                

    (4)證明文件簽有委托者的簽名、日期和時間。

    (d)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必須不接受交易運輸的非人類之靈長類,除非主要圍籬符合此章節§3.87之要求。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必須不接受運輸的非人類之靈長類,若主要圍籬有明顯的缺陷或受損及無法被合理的認為可以安全地及舒適地容納非人類之靈長類,而不造成痛苦或傷害。

    (e)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必須不接受交易運輸的非人類之靈長類,除非它們動物收納區設備符合本章節§3.91及§3.92所提供的最小溫度要求,或除非委托者提供他們一份由獸醫師簽署的證明文件,且簽署日期不可超過交易運輸動物送達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十天前,證明動物適應低于本章節§3.91及§3.92所要求的溫度。即使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收到此證明文件,在運送者及中途經手者的管理下,非人類之靈長類所暴露的溫度必須不低于獸醫師依據本章節(e)(4)的特殊最低溫度,且必須是一般與專業所接受適合非人類之靈長類的溫度范圍,是由獸醫師考慮其年齡、情況與種別所決定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到達目的地時,必須附上一份證明文件,且每一個主要圍籬必須包含以下信息。
    作者: 野青蒿    時間: 2008-7-23 09:10
    十三、用于運輸非人類之靈長類的主要圍籬
    屬于動物福利條例的任何人員必須不運輸或遞送交易運輸的非人類之靈長類,除非它被容納于主要圍籬內,如:個別籠舍、運輸籠、紙盒或條板箱,且符合以下要求:

    (a)主要圍籬的建構。用于非人類之靈長類的主要圍籬可以互相連結或附著且必須被建構以至于:

    (1)主要圍籬是足夠強硬去安全地及舒適地容納非人類之靈長類,且經得起運輸中的正常困難;

    (2)圍籬的內部沒有尖端的點或邊緣,且無會傷害內部容納動物的突出;
                

    (3)非人類之靈長類隨時被安全地容納于圍籬內,且不能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于圍籬外,而在某種程度上導致動物、或附近的人員或動物之傷害;

    (4)在緊急時,非人類之靈長類可以容易地且迅速地由圍籬移出;

    (5)提供接近進人圍籬的門或其他圍墻是動物試驗的安全設施,其防止圍籬意外性地打開,包括被非人類之靈長類打開;
                

    (6)除非圍籬是永久地附著于交通工具上,否則在其外部要提供適當的設施,如:握柄或握把,且能夠舉起圍籬而不傾斜它,且保證任何人員在操作圍籬時,不會與容納在內的動物有身體上的接觸;

    (7)用于圍籬內或上的任何材料、處理、油漆、防腐劑或其他化學物質是對動物的健康或福利是沒有傷害的;

    (8)依據本段(c)提供非人類之靈長類適當地通風;
                

    (9)通風的孔洞用棒子、鐵絲網、或具空氣空間光滑展開性金屬覆蓋;及

    (10)在主要圍籬條板做的或鐵絲網做的地板之下有一堅硬、防止泄漏的底座,或一可移動式、防止泄漏的收集盤,其可防止廢棄物,如:排泄物和體液滲流到圍籬之外。若圍籬使用條板做的或鐵絲網做的地板,其必須被設計及建造完成,以至于動物不能將它身體的任何一部分置于條板之間或穿過鐵絲網的洞。其必須含有足夠事前從未使用過的墊料,去吸收及覆蓋排泄物。墊料必須是適當有吸收力的物質,對非人類之靈長類是安全的且無毒性的,且其適合主要圍籬內運輸的種別。

    (b)主要圍籬的清理。用來交易收納或運輸非人類之靈長類的主要圍籬必須在依據此章§3.84(b)(3)提供的方法使用前被清理和消毒。

    (c)通風。

    (1)若主要圍籬是移動式的,通風孔洞必須被建造好以下面其中任一方式:

    (i)        若通風孔洞位于主要圍籬兩面相對的墻上,每一面墻的孔洞必須至少占這樣每面墻的全部表面積之百分之十六,且位在圍籬中線之上;或
                

    (ii)    若通風孔洞位于主要圍籬所有的四面墻上,每一面墻的孔洞必須至少占這樣每面墻的全部表面積之百分之八,且位在圍籬中線之上。

        (2)除非圍籬是永久地附著于交通工具上,否則突起的邊緣或類似設施必須位于每一面具有通風孔洞的圍籬墻的外部,為了防止孔洞的閉塞。突起的邊緣或類似設施必須足夠大到在主要圍籬與任何置于圍籬抵著東西之間去提供0.75英寸(1.9厘米)的最小空氣循環空間。

        (3)若圍籬是永久地附著于交通工具上,以至于圍籬只有一個前面的通風孔洞,則主要圍籬必須以這樣的一個方式附著于交通工具上,及前面的通風孔洞不能被妨礙,且前面的通風孔洞必須直接向交通工具內沒有障礙的走道或通路開口。通風孔洞必須至少占圍籬前面墻的全部表面積之百分之九十,且必須被棒子、鐵絲網、或具空氣空間光滑展開性金屬覆蓋。

    (d)兼容性。

    (1)只有一只活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可以被運輸在一個主要圍籬內,除了以下提及之外:

    (i)母親與它哺乳嬰兒可以一起被運輸;

    (ii)      一對已被確立的公母配對或一個家庭族群可以一起被運輸,除了在發情的雌性必須不能與雄性非人類之靈長類一起被運輸;

    (iii)     同種別但末達青春期的一對能相處之年輕動物可以一起被運輸。

        (2)不同種別的非人類之靈長類必須不在鄰近的或連結的主要圍籬內被運輸。

    (e)空間要求。用來運輸非人類之靈長類的主要圍籬,必須足夠大到主要圍籬內容納的每一只動物有足夠的空間去以一正常的姿勢自由地旋轉且以垂直、手垂下而頭不會碰到圍籬的頂部之姿勢坐下。然而,某些較大種別可以被限制它們移動,依據專業可接受的照顧標準,當較大的移動自由將對動物、其操作者或其他人員是危險的。

    (f)標記與標號。除了那些永久地附著于交通工具上,主要圍籬必須以英文字清楚地標記“野生動物”或“活的動物”在其頂部及一或更多的面上,每一個字至少高l英寸(2.5厘米),且用箭頭或其他標記指出主要圍籬正確的垂直位置。永久地附著的主要圍籬必須以同樣的方式,以英文字清楚地標記“野生動物”或“活的動物”。

    (g)隨同文件及記錄。運輸文件必須伴隨非人類之靈長類的出貨,只有在表面運輸可以由主要交通工具的操作者保存,或必須以容易接近的方式安全地附著在任何主要圍籬的外面,它是出貨的一部分,以允許它們被分離去檢查且安全地附著的方式,如:在口袋內或袖子內。給藥、藥物治療及其它特殊的照顧之工具必須附著在每一個主要圍籬,以使它們易被注意、被分離去檢查、安全地附著的方式。食物與水的工具必須依據此章§3.86(c)被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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