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品種(配套系)審定標準(試行)
| | | 本標準適用于雞、鴨及其它家養禽類的品種和配套系的審定。
一、血統來源基本相同
1、地方品種:分布于相對隔離的區域,未與其它品種雜交。
2、培育品種和配套系:
(1)明確初始品種(系);
(2)必須經過至少4個世代的連續選育,核心群應當有至少3代的系譜記錄。
二、外貌特征相對一致
對羽色、體型、冠型、冠色、脛長、脛色、皮膚顏色、喙色、蛋殼顏色以及作為本品種特殊標志的特征進行準確的描述。
三、提供品種(配套系)的主要生產性能:
1、蛋雞:
0—18周齡成活率、平均耗料量,產蛋期(19—72周齡)成活率,18(或20)周齡體重,達到50%產蛋率的周齡,72周齡入舍雞(HH)及飼養日(HD)產蛋數、產蛋總重、平均蛋重、蛋殼強度(或比重)、產蛋期料蛋比,72周齡體重,種雞72周齡合格種蛋數、受精率、孵化率。
2、肉雞:
(1)速生型肉雞:6(或7)周齡體重、成活率、飼料轉化率、屠宰率、腹脂率、肉骨比、肉品質;
(2)優質肉雞:90(或100)日齡體重、成活率、飼料轉化率、屠宰率、腹脂率、肉骨比、肉品質;
(3)肉用種雞:66周齡產蛋量(HH、HD)、0—24周齡成活率、產蛋期成活率、受精率、孵化率。
3、蛋鴨:0—20周齡成活率、21—72周齡成活率、20周齡和72周齡體重、達到50%產蛋率的周齡、72周齡產蛋數(HH、HD)、產蛋總重、平均蛋重、產蛋期料蛋比;種鴨72周齡合格種蛋數、受精率、孵化率。
4、肉鴨:6、7周齡體重、成活率、飼料轉化率、屠宰率、肉品質、胸腿肉率、皮脂率;種鴨64周齡產蛋數、0—24周齡成活率、產蛋期成活率、受精率、孵化率。
5、其它家禽應根據其特點提出產量、質量和健康水平指標。
四、主要經濟性狀遺傳穩定,變異系數在10%以下。
五、數量要求
1、地方品種
(1)雞、鴨不少于5000只;
(2)其它禽種不少于3000只;稀有珍禽的數量可適當減少;
(3)各種禽類的保種群體不少于60只公禽和300只母禽。
2、培育品種
(1)雞、鴨不少于20000只;
(2)其它禽種不少于10000只;
六、配套系
1、由兩個以上的品系組成,每個品系至少40個家系,蛋雞、蛋鴨測定母禽不少于1600只,肉雞、肉鴨測定母禽不少于1000只,其它禽種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2、應根據近三年內國家家禽性能測定站(中心)的測定結果進行審定。
3、年中試數量,蛋雞不少于100萬只,肉雞不少于200萬只,其它禽類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4、提供父母代的生產性能。
七、健康水平應符合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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