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官方說法上看,養豬業被列為城市主污染源,這簡直讓人難以置信。或許,對這一個專業養豬鎮來說有可能如此,但對于一個以制造業為主的城市來說,養豬業究竟在GDP中占多大的比重,養豬業所造成的污染究竟在城市污染總量中占多大的比重,這是個需要明確的問題。
當然,控制污染固然非常重要,但即使從抓主要問題的角度去觀察,控制污染也首先要確定一個城市的主要污染源。一般來說,城市污染源主要包括在城市范圍內產生的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設備、裝備、場所和單位,依據產生部門又可分為工業污染源、交通污染源、農業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由此可見,東莞豬作為污染源之一,應該只占很小比例。而且,就算在同類之中,養雞業、養牛業以及其他養殖業產生的污染未必更小。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東莞豬其實是城市污染源的“替罪羊”。
面對一個社會問題,站到問題對立面,采取“全面清理”的手段給予強硬回擊,的確是最省力、最簡單的辦法。但是,動不動就“發現一個、清理一個、查處一個”,這種管理措施到底是不是解決城市污染的最佳方案呢?很顯然,禁止一個合法行業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腳的。如果非要片面地著眼于這一點,而忽視社會綜合管理水平的提高,將會使控制污染的工作走向誤區。不管怎么說,豬并不懂得人類世界的諸多規矩。它的狀況和行為取決于人。社會問題再怎么嚴峻,也是生在人身上的疾病。認真尋找其根源,然后選用對肌體傷害最小的方式對癥下藥,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如果東莞有關部門真的愿意放棄“一刀切”的“懶政”手段,而從管理方面下功夫,那么許多發達國家關于養殖污染的防治對策值得借鑒。比如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國家,一方面通過嚴格細致的立法來防治養殖業污染,另一方面十分注重通過農牧結合來化解養殖業的污染問題,既防止環境污染又提高了土壤的肥力,這才能叫兩全其美。
政策出來了:
http://www.www12347.com/viewthread.php?tid=158899&page=1&extra=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扶持生豬生產穩定市場供應的通知
……
十三、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 發展生豬生產、穩定生豬和豬肉價格,是控制副食品價格上漲、防止通脹的重要措施。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從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大局出發,繼續狠抓各項促進生豬生產、穩定市場價格政策措施的落實。切實落實“菜籃子”市長(行政領導)負責制,并盡快采取有效措施扶持本地區的生豬生產,切實保障市場供應。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和限制生豬飼養。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抓好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工作,同時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各地不折不扣地把政策落到實處,并注意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國務院辦公廳
200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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