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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畜牧人

    標題: 我國的飼料安全問題:現狀、成因及對策 [打印本頁]

    作者: 胡文輝    時間: 2007-1-16 20:27
    標題: 我國的飼料安全問題:現狀、成因及對策
    宋洪遠 趙長保 所謂飼料安全,通常是指飼料產品(包括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中不含有對飼養動物健康造成實際危害,而且不會在養殖產品中殘留、蓄積和轉移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因素;飼料產品以及利用飼料產品生產的養殖產品,不會危害人體健康或對人類的生存環境產生負面影響。 同其他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相比,飼料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有以下幾點特殊性: 一是隱蔽性。由于技術手段的限制,一些飼料物質在投入使用之初,其危害性并不能被充分地認識到;對一些物質的毒副作用,利用常規的檢測方法不能進行有效鑒別,對其影響程度,在一定時期內得不到科學的證明;而且一般情況下,飼料產品或物質的危害性并不能通過觀察飼養動物被人們及時發現。因此,影響飼料安全的各種因素往往是在不為人所知的情況下進入養殖產品,并通過養殖產品轉移到人體內和環境中,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危害。 二是長期性。一方面,飼料產品中的不安全因素是長期存在的,雖然通過加強監督管理和提高安全意識,會減小危害發生的程度和范圍,但是短時間內不可能完全消除;另一方面,在飼料飼喂過程中蓄積在養殖動物體內的有毒、有害物質直接污染環境或在人體內蓄積,所造成的影響也是長期的。 三是復雜性。飼料產品中不安全因素眾多,而且復雜多變。有些是人為因素,有些是非人為因素;有些是偶然因素,有些則是長期累積的結果。因此,在已有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的同時,新的問題還在不斷出現。 由飼料產品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所決定,解決飼料安全問題必須標本兼治。不僅要關注已經出現的問題,而且要關注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僅要有健全的產品質量和行業標準體系,而且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僅要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而且要建立高效的監督管理體系;不僅要著眼于飼料業本身,而且要著眼于養殖業等相關行業;不僅要依靠飼料行業主管部門,而且要依靠各地、各相關部門以及全社會的廣泛參與。總之,解決飼料安全問題必須要有完整的戰略思路,同時也要有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 一、當前飼料安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國的飼料安全工作不斷加強,飼料產品的質量水平不斷提高,但是從目前來看,我國的飼料安全問題還遠沒有解決。飼料產品在生產、流通和使用中仍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各種人為因素以及非人為因素仍然對飼料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從近年來全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以及各地在飼料產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發現的情況看,我國現階段飼料安全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1、飼料中添加違禁藥品 常用的違禁藥品包括激素類、類激素類和安眠鎮定類。1998年,農業部發布了《關于嚴禁非法使用獸藥的通知》,隨后又陸續發布了一些禁用藥品的通知,強調嚴禁在飼料及飼料產品中添加未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獸藥品種,嚴禁非法使用獸藥。20022月,農業部、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了《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同年3月,農業部又發布了《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他化合物清單》。這些法規對飼料中的各種禁用藥物作了明確規定。即使對適用動物的17種驅蟲藥和11種抗生素,也規定了藥物的最低、最高使用量,停藥期與配伍禁忌等。可是少數廠家、商家和養殖者為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置國家法律于不顧,在飼料生產和養殖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如鹽酸氯丙嗪、已烯雌酚、腎上腺素、鹽酸克倫特羅等,給人體健康帶來嚴重后果。 2002年下半年全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檢測的樣品中,共有258批次檢出了違禁藥物和違規添加的藥物。在這些不合格樣品中,檢出安定的占7.2%;檢出喹乙醇的占4.3%;檢出土霉素的占2.3%;檢出金霉素的占1.4%;檢出鹽酸克倫特羅的占0.5%;檢出呋喃唑酮的占0.4% 2、超范圍使用飼料添加劑 1999年,農業部公布了《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農業部105號公告),規定除飼料級氨基酸、飼料級維生素、飼料級微量元素等173種(類)營養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之外,未經新飼料添加劑評審并公告的或未辦理進口飼料添加劑登記的,均屬于超范圍生產、經營和使用的飼料添加劑。但仍有一些企業和個人將未經審定公布的飼料添加劑用于飼料生產,潛在的安全問題不容低估。 3、不按規定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 藥物飼料添加劑是指為預防、治療動物疾病而摻入載體或稀釋劑的獸藥的預混物,常用的藥物添加劑主要有抗生素和驅蟲劑等。20017月,農業部發布了《飼料藥物添加劑使用規范》,規定了57種飼料藥物添加劑的適用動物、用法與用量、停藥期及注意事項等。這57種飼料藥物添加劑分為兩類:一類是具有預防動物疾病、促進動物生長作用,可在飼料中長時間添加使用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另一類是用于治療動物疾病,并規定療程,通過混飼給藥的飼料藥物添加劑。對這兩類飼料添加劑的使用分別都有規定,按照上述規定科學用藥是控制畜產品中藥物殘留的前提。然而,不少飼料企業和畜禽養殖場(戶)不嚴格執行規定,超允許品種添加、超限量添加藥物添加劑,不遵守休藥期規定等現象比較普遍地存在,還有的不遵守配伍禁忌等規定,或者將不同品牌的飼料產品混合飼用,致使屬于配伍禁忌的幾種藥物被同時使用。由此導致飼料中的藥物成分在養殖產品中積蓄殘留,產生耐藥性,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并對環境造成污染。 4、在反芻動物飼料中添加和使用動物性飼料 肉骨粉等動物性飼料雖然從開發利用蛋白資源角度看,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但是從飼料安全的角度看,對反芻動物生產卻存在較大的隱患。科學研究表明,從英國開始的“瘋牛病”(牛傳染性海綿狀腦病,英文簡稱BSE)即是由于使用了含有肉骨粉的配合飼料而引發的。我國是一個蛋白飼料資源短缺的國家,利用動物副產品制成動物性飼料是補充蛋白飼料資源不足的有效途徑。但是為了規避風險,農業部在“瘋牛病”發生原因公布后不久的1992年,即發文禁止在反芻動物飼料中添加或使用動物性飼料,并于2001年再次專門發文重申這一規定。然而目前仍有一些養殖場(戶)無視國家禁令,在反芻動物飼料中添加動物性飼料產品,造成一定的“瘋牛病”隱患。 5、污染及霉變造成的飼料衛生指標超標 現代工農業生產中化學物質的廣泛和大量使用,在給社會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污染了環境,并給人類帶來了危害。有毒有害化學物質除經由空氣、飲水等進入動物體與人體以外,也可經由飼料和食品危害動物及人體健康。從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環境對飼料的污染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工業生產中排放的各種有毒有害氣體、污水、殘渣等,其中不少污染物具有難降解、易積累、毒性強的特點,甚至具有致癌、致突變、致畸作用。二是農業生產中化肥特別是農藥的廣泛使用。在目前的植物保護中,農藥仍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此產生的農藥殘留及其污染問題是十分嚴重的,由農藥對飼料原料的污染進而在飼料和動物體內殘留的事件經常發生。例如,有機氯農藥在我國已停用達20年,但在許多飼料和食品中仍有較高的檢出率。 除環境因素對飼料的污染以外,飼料在分檢、包裝、運輸、裝卸、儲存、計量等過程中也會產生各種污染現象。如在包裝時混用包裝口袋就可能造成污染,在儲存過程中因管理不當也可能造成飼料霉變等污染。這種交叉污染在飼料流通過程中也經常發生。 同時,由某些微生物滋生所引起的飼料霉變問題也不容忽視。引起飼料霉變的微生物主要有曲霉菌、青霉菌、鐮刀霉菌等。特別是黃曲霉菌對飼料原料造成的污染最為嚴重。在夏天高溫高濕的環境中,玉米、豆粕、麩皮都很容易滋生黃曲霉菌,這些菌株不但對飼料中蛋白質與糖化淀粉有很強的分解能力,降低飼料的營養價值與適口性,更為嚴重的是它們能產生多種毒素,尤其以黃曲霉毒素B1毒性最強,它不易溶于水,耐高溫,不易被破壞,對畜禽造成嚴重危害。我國廣大地區(尤其是南方)飼料霉變問題相當嚴重,不少飼料廠家和養殖場(戶)甚至把已經嚴重霉變、不能食用的糧食產品喂給養殖動物。 2002年下半年全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檢測發現的1650批次不合格產品中,衛生指標超標的有:鉛130批次,占全部不合格樣品的7.8%,黃曲霉毒素B1 75批次,占全部不合格樣品的4.5%,沙門氏菌42批次,占全部不合格樣品的2.5% 6、飼料標簽標識存在較多問題 一些企業和產品標注假冒批準文號;一些產品標簽不規范,成分標識不清,專用性標注不明,使消費者無所適從;有些企業在飼料標簽上夸大產品性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還有一些企業隱瞞了飼料產品的真實成分,在飼料產品中添加了一些藥物飼料添加劑,但在飼料標簽上不加以注明,使用者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很容易重復添加該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從而造成藥物中毒或過量蓄積。 2002年下半年全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檢測中發現,多數動物性飼料沒有標簽,配合飼料、濃縮飼料、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料也存在無標簽的現象。在判定的12468批次產品中,合格9752批次,合格率78%,其中配合飼料和濃縮飼料樣品合格率82%,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合格率76%,飼料添加劑合格率74%,動物性飼料合格率僅為35% 7、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屢禁不止 偽劣飼料產品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同時也帶來一些飼料安全方面的問題。如在魚粉中摻雜石粉、羽毛粉、皮革蛋白粉、肉骨粉等,會造成重金屬超標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混入,影響養殖動物生長和人體健康。假冒飼料添加劑中有效成分不足,會導致動物疾病的產生,不僅會影響養殖產品的生產性能,也對消費者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近年來,雖然農業生產資料打假工作力度不斷加大,但制售假冒偽劣飼料產品的現象仍然存在。 綜上所述,當前我國的飼料安全問題呈現出以下幾個基本特點:一是當前的飼料安全問題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雖然氣候等自然條件也會對飼料產品品質造成影響,但從已有的問題來看,生產、經營和使用過程中的各種人為因素對飼料產品安全的影響要更為突出,特別是對其中制假販假以及違反規定添加藥物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要尤其予以關注。二是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中添加違禁藥品,超量、超范圍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和獸藥,飼料及養殖產品中藥物、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超標是現階段飼料安全中最突出的問題。三是經營環節的問題比生產環節的問題要更為嚴重。在2002年下半年全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檢測中發現,飼料經營企業產品質量合格率普遍低于生產企業同類產品合格率。經營企業維生素預混合飼料產品合格率為48.9%,比生產企業合格率低42.1個百分點;經營企業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合格率為32.5%,比生產企業低62個百分點;經營企業復合預混合飼料合格率為50.8%,比生產企業低39個百分點;經營企業飼料添加劑產品合格率為65.1%,比生產企業低28.5個百分點;經營企業濃縮飼料產品合格率為87.1%,比生產企業低4.6個百分點;經營企業配合飼料產品合格率為91.6%,比生產企業低2.4個百分點。四是從飼料生產區域上看,上述問題主要集中在畜牧水產養殖業發達地區和畜產品、水產品外銷地區,因而危害很大,影響十分惡劣。五是違法制售和使用違禁藥品等危害飼料安全的行為更加隱蔽。這些都說明飼料安全工作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 二、飼料安全問題產生原因分析 我國現階段的飼料安全問題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從表象上看,生產、經營及使用者的趨利動機以及各種有意或無意的不規范行為,是造成現階段我國飼料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的直接原因;但進一步分析可以發現,當前我國在飼料產品的科研等基礎性工作上,在飼料業及相關產業的發展方式上,以及在管理體制和管理手段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客觀上也助長了飼料安全問題的滋生。 1、科研和技術推廣薄弱,飼料業和養殖業的發展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撐 科技水平是保證飼料安全的技術基礎,保證飼料安全必須要依靠科技。一方面,飼料產業的發展要求相關的研究工作必須及時跟進,否則難免會產生新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在飼料產品的開發、生產、經營、使用過程中,也都需要有相應的技術保障,任何一個環節存在漏洞,都會給飼料安全問題以可乘之機。從目前情況來看,我國在飼料科研體制、科研工作以及在技術推廣和服務方面還都存在一些問題,制約了飼料安全工作的開展。主要表現在: 第一,飼料產業發展中出現的一些新的技術問題尚未得到解決。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新材料、新工藝被飼料行業所采用,促進了我國飼料產業的發展,但同時也對飼料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戰。我國飼料科研水平較低,行業的整體技術水平同國際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特別是對以生物工程、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研究不夠。當前,轉基因作物及其副產品對動物健康和畜產品安全的影響,飼料中抗生素、激素、安定類藥品殘留對人體的危害,動物性飼料的安全性等一系列問題,都是政府部門和學術界爭論的焦點。對這些新的問題不進行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要克服可能會由此產生的安全問題將無從談起。 第二,科研體制與飼料產業的發展不相適應。由于發展水平的限制,我國多數飼料企業自身的科研能力不強,同時由于科研體制的改革相對滯后,飼料業發展也難以得到足夠的外部支持。長期以來,我國的飼料科研單位大多集中在農業科研院所和高等農業院校,幾乎每個省(區、市)都有類似的飼料科研單位,這種部門分割、地區分割的結果,一是使科研經費及科研人員高度分散,降低了科研工作的效率;二是科研與生產和市場脫節,不僅使許多科研成果不能得到有效轉化,而且使飼料生產企業在提高產品質量、改進生產工藝、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需求也得不到滿足。 第三,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的職能難以充分發揮。從飼料消費環節(養殖場和農戶)來看,我國農村基層的畜牧科技推廣和獸醫服務體系建設急需加強。畜牧科技人員長期沉淀在草原站、畜牧站和畜禽繁育改良站,專業知識老化是比較普遍的現象;鄉村兩級的獸醫防疫人員相當缺乏,而且缺少必要的儀器和設備,整體的服務能力不強。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廣大養殖戶很難得到養殖技術以及飼料安全使用方面的指導和服務,飼料在使用中出現安全問題也就在所難免。 2、生產企業無序競爭的局面尚未改變,企業提高產品質量的內在動力不足 20世紀90年代初期以后,隨著我國畜牧業的快速發展和國家改革開放步伐的進一步加快,飼料企業如雨后春筍般地在全國各地迅速崛起,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但是由于企業數量增長過快,經濟成分復雜,多數飼料加工企業規模小,技術和管理水平不高,加之法律法規體系不健全,飼料市場總體上處于無序競爭狀態。截至2001年底,我國飼料加工企業總數為11905家,其中正大集團、希望集團等20家企業集團的飼料產量約占全國飼料生產總量的30%,其余11885家企業的飼料產量約占全國飼料生產總量的70%。而位居世界飼料產量第一的美國,只有300多家飼料加工企業,生產飼料卻達1.4億噸以上。法國飼料企業個數不到我國的3%,飼料產量卻相當于我國的45% 20世紀末期以來,由于畜產品產量相對過剩,價格持續低迷,與之相關的飼料等行業也進入了微利時代。為爭奪飼料市場,一些飼料企業利用飼料監測不嚴格和農村養殖戶專業知識不全面的特點,低成本操作,甚至進行欺騙性生產和銷售,極大地擾亂了飼料市場秩序。近年來,隨著國家整頓的力度不斷加大,市場秩序有所好轉,但無序競爭的情況依然非常嚴重。 信息經濟學的觀點認為,在壟斷程度很低、生產企業過多、利潤率很低,而生產要素退出困難的行業中,很容易出現“檸檬市場(the Lemons Market)”現象,即在賣方對產品質量比買方有更多的信息時,低質量產品將會驅逐高質量產品,使市場上的產品質量持續下降。我國飼料行業已經具備了檸檬市場形成的基本條件。飼料工業是資產專用性很強的行業,生產設備很難轉向其它用途,因而即使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許多經營者也不得不繼續維持生產。在盈利水平降低到一定程度以后,唯一的選擇就是極力降低成本,使產品質量退化。過度及無序的競爭,是影響我國飼料安全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 3、生產、流通、消費脫節,加大了飼料安全的風險 近年來,飼料生產企業與養殖企業和食品加工企業聯手開拓市場,已經成為國際飼料業發展的趨勢。如美國1998年的飼料產量是1.3億噸,其中8500萬噸是飼料生產和使用在一起的產業鏈企業所生產,而純商業性的飼料只大體相當于前者的一半。而從我國來看,這一趨勢并不明顯。除個別大型飼料生產企業有自己的營銷網絡,產業化經營程度較高以外,絕大多數企業生產的飼料產品都是直接進入各類市場,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沒有組合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條。 生產、流通和消費脫節對飼料安全的影響至少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產企業為爭取經銷商,維持市場份額,不得不將一部分利潤讓渡給中間環節,從而使生產成本進一步上升,使盈利水平進一步降低,使產品質量下降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二是經營環節越多,飼料產品出現安全問題的幾率越大。近幾年來,飼料產品在運輸、貯藏、分裝以及銷售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并不少見。三是流通環節經營主體多樣,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和專業素養差別很大。許多經營者對飼料產品的技術指標、專用性、使用規范等不能充分掌握,因而飼料產品的技術信息在向消費者傳遞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偏差。而且,由于飼料產品經營者本身也是以盈利為目的,一些經營者隱瞞或夸大產品信息,誤導或欺騙消費者的現象,在流通環節也是客觀存在的。 4、以農戶散養為主的養殖業生產方式,加大了技術服務和監督管理的難度 分散飼養是當前我國養殖業生產的主要模式。這一模式在我國有悠久的傳統,符合我國的資源條件,同時也適應現階段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水平。首先,分散養殖可以充分利用秸稈麥草等農家飼料,減少飼料用糧,節約資源;其次,可以提供大量的農家肥,改善土壤,降低種植業生產成本,促進農業生產的良性循環;第三,與大型的養殖場相比,更能抵御畜產品的市場波動;第四,可以有效地促進農民收入,特別是現金收入的增長。改革以來,我國畜牧業之所以能夠快速增長,是與農戶家庭養殖業的發展密不可分的。 從對飼料安全的影響來看,分散養殖有其積極的一面。我國現階段的分散飼養主要利用廉價的勞動力和非常規飼料,配合飼料使用很少,如果不考慮生產效率的問題,飼料產品使用量少,發生飼料安全問題的幾率自然會有所降低。 但分散養殖對飼料安全的負面影響更不能忽視。與規模化的養殖企業相比,農戶在畜禽疫病防治、飼料產品鑒別和科學使用等方面的知識相對欠缺,飼養條件也相對較差。因此,雖然飼料產品的使用量較少,但因不合理使用飼料產品而造成安全問題的可能性卻比較大。同時,千家萬戶分散飼養加大了技術服務和監督管理的難度,對于其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難以及時發現,一旦發生問題,特別是傳染性疫病,很容易擴散,造成大范圍的影響。 5、行業和質量標準體系不健全,監督、管理和服務能力急需加強 監督與管理是保證飼料安全的關鍵環節。近年來,我國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對飼料安全問題非常重視,啟動了以飼料標準化體系建設、飼料監測體系建設和依法行政管理為主要內容的“飼料安全工程”,加強了對飼料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加大了對飼料中使用違禁藥品的查處力度,使我國飼料質量和安全狀況有了較大改善,但在實際工作中仍存在不少問題。 首先,產品質量和行業標準體系仍不健全。一是飼料標準體系建設滯后。迄今我國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中仍有許多沒有制定科學、統一的標準和使用規范,嚴重影響著我國飼料質量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二是缺少通用性強、權威性高的飼料添加劑和違禁藥物的檢測方法。目前各地違禁藥品檢測均使用國外或國際標準,由于方法不一致,對比性差,亟需制定國家或行業標準。 其次,檢測手段相對落后。一是檢測方法和指標落后。我國飼料產品質量檢測技術與國外先進技術相比有較大差距。目前我國獸藥飼料監測機構仍以常量和微量級檢測項目為主,而國際上的獸藥飼料衛生安全指標往往是痕量,甚至是超痕量級的,如歐盟氯霉素殘留提出的標準為0.3~0.5PPB,美國檢出殘留為零,我國用酶聯免疫試劑盒檢測氯霉素的檢出限為1PPB。二是檢測部門基建資金投入不足,檢測經費匱乏,儀器設備陳舊,檢測覆蓋面小,已不能適應行業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需要。如對鹽酸克倫特羅等違禁藥品以及飼料中抗生素的檢測需要先進的精密分析儀器,但目前嚴重短缺,給監控帶來困難,為查處打擊違規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的生產源頭和養殖企業帶來很大難度。 第三,管理方式急需轉變。一些地方的管理方法仍沿用原先的單一計劃調控和行政命令,沒有向經濟監督、行政監督、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統一的管理模式轉變。管理重點仍是單純抓生產,還沒有轉到抓總量平衡和安全衛生上來。此外,執法人員的素質也有待進一步提高。由于人員變動和法律法規培訓滯后,執法工作中的失誤和紕漏不斷,給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帶來一定的負面影響。 第四、管理和服務工作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主要表現是:對飼料業中虛假廣告、非法生產和銷售飼料產品等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不夠;對飼料使用者的培訓、宣傳和教育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強。 6、部門、地區間的工作不協調,飼料安全監管面臨著嚴重的體制性障礙 我國對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實行分級管理的體制,而不是垂直管理體制。即飼料管理部門是本級政府的一個職能部門,接受當地政府領導,上下級飼料管理部門之間存在業務上的指導關系,但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中規定全國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工作由國務院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但考慮到各地機構組成的差異,對基層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管理部門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只是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管理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管理工作”。這符合我國的國情,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 首先,職責不清。由于對管理機構設立的要求不明確,一些地方對飼料行業仍在多頭管理,重復檢驗、重復收費現象時有發生,不僅加大了企業和經營者的負擔,也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還有一些地方借政府機構改革之機,弱化飼料管理機構,從而使行業管理和行政執法的各項職責難以落實;更嚴重的是,目前大部分省(區、市)在縣級尚未設立飼料管理職能部門,造成管理真空,飼料產品質量安全問題無人問津。 其次,部門間的工作協調難度大。根據目前各部門的職能分工,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很難承擔起飼料產品管理的全部職能。飼料安全工作涉及生產、流通和使用等多個環節,以及工業、運輸、商業、養殖等多個行業,而在上述各個方面,醫藥、化工、屠宰、檢疫、衛生、工商、公安等部門都有其相應的管理職能;同時,即使就飼料產品管理工作本身來說,農業部門由于管理權限和執法手段的限制,也必須要其它部門予以配合,由此不可避免地會產生部門間工作的協調問題。而在現行的行政體制下,依靠農業部門整合各部門的力量,統一、協調地搞好飼料產品管理工作,困難還比較大。 第三,地區間的管理不協調。做好飼料安全管理工作,各地必須通力配合,協調一致。但由于各地管理部門不同,要真正做到這一點還存在著很大障礙。一是信息溝通不順暢。在當前條塊分割的體制下,跨地區、跨部門的信息傳遞效率較低,時效性受到很大影響。二是管理辦法不統一。國務院頒布施行《條例》后,各地陸續制定頒布了相應的法規規章,有的設立了新的行政許可和審批項目,超越了《條例》的基本管理制度,導致地區間管理矛盾加大。三是管理工作不協調。一些地區的管理部門或是工作能力不強,或是有狹隘的地方保護主義傾向,不能充分履行職責,飼料產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力。不僅對本地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了惡劣影響,而且隨著商品的流通,對其它地區也造成了損害。 可見,我國現階段飼料安全問題的產生原因是非常復雜的。正是由于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我國已經存在的飼料安全問題難以得到根除,而新的飼料安全問題又可能會隨時出現。能否在促進飼料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從根本上消除這些不利因素的影響,切實保證飼料安全,是今后一段時期內我國各級政府面臨的嚴峻挑戰。 三、新階段我國的飼料安全戰略措施選擇 我國已經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飼料業也已經進入以調整、提高為主要標志的新時期。新的形勢為飼料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前景,同時也對飼料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這一背景下,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的飼料安全工作面臨著兩大基本任務:一是促進飼料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科學利用和綜合開發各類飼料資源,積極推進安全優質高效和替代進口飼料產品的生產,調整飼料產品結構,加快建設符合我國國情的飼料生產體系,以實現大宗飼料原料和飼料總量供求的基本平衡。二是要全面提高飼料產品的質量。減少乃至消除飼料安全隱患,促進養殖業的發展,進一步提高我國的食品安全水平。 近些年來,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我國的飼料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積累了一些成功的經驗,但從我國飼料安全的現狀來看,僅限于此還不能從根本上制止飼料安全問題的產生。國際經驗和我國的實踐都表明,保障飼料安全必須采取綜合性措施。要將我國的飼料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一方面,要在總結已有經驗教訓的基礎上,調整和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另一方面,還要順應形勢變化的需要,積極探索新的途徑和新的方式。 根據我國飼料業的發展水平以及我國現階段飼料安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今后一段時期,我國飼料安全工作的基本思路應當是:在進一步健全完善已有的政策措施、鞏固已經取得的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逐步轉變飼料業及相關產業的增長方式,進而通過建立健全行業和產品的質量標準體系、法律法規體系、監測檢驗體系,以及行政管理體系等,為飼料安全提供堅實的體制和制度保證。圍繞這一思路,今后一段時期,我國飼料安全工作的重點應當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加強基礎研究和技術開發,為飼料業發展和飼料安全提供技術支持 人多地少、飼料資源稀缺是我國的基本國情,科技進步是解決我國飼料總量問題的根本途徑。適應養殖業不斷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要求,增加飼料品種,改善飼料品質,同樣離不開科技進步的支持。在飼料安全工作中,健全飼料產品的質量標準體系,提高質量安全監管水平,科學研究是重要的前提。 在今后的飼料業發展中,要以研究開發蛋白質飼料、農副產品飼料的生產及高效利用技術為重點,大力開發非常規飼料。應用基因工程、發酵工程、酶工程、精細化工等技術,加速研制并推廣安全、無污染、高效的飼料添加劑。大力推動專用飼料和飼料科學配方技術,以及大型飼料加工設備及成套技術的開發研究。加強生物工程技術及飼料營養理論的研究,加速科研成果的轉化。提高信息網絡技術在飼料生產和經營中的應用水平。逐步形成一批擁有獨立知識產權的飼料生產新技術,增強飼料業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發展后勁。 在飼料安全衛生方面,要特別加強對以下幾個方面問題的研究:一是我國飼料中的非安全性因素及其主要來源;二是飼料中非安全性因素在動物產品中的殘留和蓄積;三是可利用飼料的有毒有害物質的毒性、作用機理及其脫毒方法;四是新開發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衛生質量鑒定和安全評價;五是推廣應用飼料毒物毒性試驗方法,并進一步探索短期快速毒性試驗方法。 2、加快產業重組,促進飼料業及相關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我國的飼料業以及與之相關的流通和養殖業,普遍存在著組織規模小、技術水平不高、經營管理粗放等問題,而且各個環節間缺乏有效的連接。不改變這種狀況,不僅使市場無序競爭的局面難以扭轉,不利于飼料業以及相關產業的發展;而且加大了安全監管工作的難度,各種安全隱患難以從根本上得到消除。 “九五”時期以來,由于生產和市場競爭,我國飼料企業數量每年減少近700家。但僅靠自然淘汰力度還不夠,要通過宏觀調控手段支持企業走擴大和兼并之路,爭取在較短的時間內,從根本上改變我國飼料企業數量多,設備簡陋,技術力量薄弱,資源嚴重浪費,產品良莠不齊,惡性競爭的落后局面。要重點培育和扶持一批規模大、起點高、帶動力強的飼料企業,鼓勵和支持它們進行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積極發展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多種形式的經濟聯合體,實現資產優化重組,逐步形成一批實力強、有競爭力的大型飼料企業集團。把深化企業改革和強化科學管理結合起來,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全面加強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實現企業內部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 應積極鼓勵和引導飼料生產企業構建穩定的營銷網絡。積極扶持發展飼料產品連鎖、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通過銷售和技術服務的緊密結合,促進飼料進鄉入村。供銷合作社要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在農村逐步發展飼料及其他生產資料的連鎖經營,用現代流通方式改造傳統流通網絡。要盡快建立并不斷完善飼料營銷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從事飼料經營的人員必須要接受相關的技術培訓和技能鑒定。防止因污染及霉變造成衛生指標超標的飼料進入流通,防止制售假冒偽劣飼料的行為發生。 飼料業與種植業和養殖業關系密切,飼料企業與農民和市場聯系緊密,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有著廣闊的前景。要鼓勵企業通過“公司加農戶”等形式,把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連成一體,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組織形式和經營機制。 3、加強體系建設,為飼料安全管理奠定堅實的體制和制度基礎 第一,法律法規體系。認真貫徹《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抓緊起草有關飼料、飼料添加劑的配套法規和管理辦法。修改《新飼料和新飼料添加劑管理辦法》、《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以及《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制定《動物性飼料管理辦法》。完善生產記錄、飼料添加劑使用規范和質量安全追溯等監管制度,盡快起草并出臺《飼料安全法》。近年來,違禁藥品問題主要發生在飼料使用和飼養環節,必須抓緊完善使用環節管理條款,為依法查處違禁藥品提供法律依據。 第二,質量標準體系。飼料質量標準是畜產品安全監管的基礎,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國飼料安全衛生標準化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建立飼料通用性安全標準體系。從飼料原料的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飼料產品的生產環節和流通環節研究制定以下規程,包括飼料原料安全生產和流通規程、飼料產品安全生產和流通規程、配合飼料安全評價規程、飼料添加劑安全評價規程、濃縮飼料安全評價規程、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安全評價規程等。二是建立飼料衛生標準體系。進一步修訂國家飼料衛生標準,使國家標準更能適應動物飼養和飼料生產的需要,在原基礎上增加動物品種、原料和飼料產品種類以及有毒有害物質種類。三是建立添加劑標準體系。針對農業部已批準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確定其質量標準,并規定其具體添加量。四是建立飼料監測方法標準體系。重點是安全衛生項目的檢測方法、促生長劑的檢測方法、藥物飼料添加劑的檢測方法,要優先制定畜產品獸藥殘留限量、檢測方法標準及違禁藥品速測方法標準,盡快制定轉基因和動物性飼料檢測方法標準,形成從原料、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至配合飼料的完整的配套檢測技術。對于新飼料添加劑應有嚴格的安全評審規定,定期公布鼓勵應用的新添加劑產品和即將淘汰或禁止使用的添加劑產品,加速新產品的推廣應用。各項質量標準的制定不僅要考慮到我國的國情,而且要參照“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的標準、準則和建議以及WTO“實施衛生與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SPS協定)”和“貿易技術壁壘協定(TBT協定)”的要求等,努力與國際接軌。進一步理順飼料標準制定程序,質量標準體系建設要與法律法規體系建設結合起來,提高質量標準的權威性和約束力。 第三,監測檢驗體系。要加快完善全國飼料監測體系,建立全國飼料安全信息網絡,完善飼料業信息采集和發布程序,逐步把飼料監測機構建設成產品質量檢測評價中心、市場信息發布中心、技術咨詢服務中心和專業人才培訓中心。加快實施飼料安全工程,改善飼料監測機構的基礎設施條件,提高飼料監測體系的檢測水平。重點扶持一批骨干科研機構,建立飼料安全評價基地,為飼料安全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要整合畜牧業生產資料和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加大投入力度,建設并形成統一的畜產品安全檢測體系,強化畜產品安全檢測。 飼料工業協會是聯系政府和企業的橋梁和紐帶,要積極協助政府加強飼料管理,組織開展標準化、科技推廣和職業培訓工作。堅持發展觀點,幫助飼料企業完善經營機制,提高產業化經營水平。規范企業經營行為,建立飼料企業信用機制,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第四,技術服務體系。要加強對農村基層技術推廣和服務體系的扶持,逐步改變基層農技部門人員不足,知識結構老化,基礎設施和裝備簡陋,經費投入不足,人心不穩的狀況。認真總結各地鄉鎮基層畜牧獸醫隊伍機制創新的經驗,指導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創新,以適應畜牧業專業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合作社服務的市場經濟新形勢。落實各項對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和艱苦邊遠貧困地區技術人員的鼓勵政策。加強對基層技術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培訓,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對農戶及養殖企業在飼料使用及畜產品、水產品養殖方面加強指導。 要發揮飼料專業高中等教育機構的作用,加強人才培養,并根據行業特點,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政府技術推廣部門要做好社會效益顯著的公益性關鍵技術的推廣和示范工作。鼓勵協會、企業、學校、科研單位以及個人,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技術推廣和咨詢服務。 4、改革和完善飼料管理體制,加強飼料安全監管工作 近年來,我國連續開展了全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質量監督抽查檢測、農業生產資料打假等行動,取得了良好成效。這些工作應當繼續堅持,并不斷加大執法和行政檢查的力度。在此基礎上,還應積極探索飼料安全監管的新途徑、新方式,使飼料安全監管工作不斷向廣度和深度延伸。 第一,改革完善飼料管理體系。要加強飼料業行政管理體系建設。依據《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規定,加快地(市)級以及縣(市)級飼料監測機構的建設步伐,盡快明確飼料管理部門及其職能,并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各級政府必須明確飼料行政執法的具體辦事機構、固定專人負責,保證工作的連續性。要穩定充實執法力量,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加強對執法人員法律、政策和專業知識的培訓,建立一支既懂法又具有專業知識、清正廉潔、作風過硬、紀律嚴明的行政執法隊伍。 進一步推進飼料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我國現行的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分級管理體制,從縱向上看,基本順暢;但從橫向上看,問題突出。由于各地管理機構所屬部門不統一,地區間在政策落實以及開展執法工作等方面很難保證協調一致。為此,必須進一步深化飼料業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首先是要擴大國家飼料安全主管部門的權力和責任,進一步提高其業務指導的權威性;其次是要建立起地區間飼料管理工作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的新機制。在這方面,美國的飼料官員控制協會(AAFCO)是一種可供借鑒的模式;通過聯席會議等形式,為各地溝通信息、交流工作提供一個穩定的平臺,也是一種可以考慮的思路。管理體制的改革牽涉面廣,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國家應組織有關部門及時開展研究。 第二,對飼料安全實行全程監管。從養殖場到餐桌的每一環節都對畜產品的安全存在不同程度的影響,但飼料和飼養環節是關鍵。以往我國的飼料安全工作往往是針對出現的問題進行事后監管,盡管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違反飼料安全的行為,但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近年來,加強風險分析、建立預警系統、采取預防措施,在發達國家的食品(飼料)安全監管上越來越得到重視,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也要求各成員國要制定和實施系統的和持久的預防措施,以顯著減少食源性疾病的發生。為此,我國飼料安全監管的起點也應當從事后逐步轉向源頭。一是要加強對飼料風險的研究,并著手建立飼料及食品安全預警機制;二是要組織開展飼料行業HACCP管理模式的研究和試點,逐步在飼料行業推行HACCP管理制度;三是要進一步規范健全飼料標簽和標識管理辦法,通過一簽一碼的數字化管理,實現標簽的實時鑒證查詢,保證飼料產品在各個環節的可回溯性,以便于責任追究,杜絕假冒產品。與此同時,在監督執法工作中要逐步實施對飼料原料、生產、經營和使用等環節的全過程監管。 第三,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認真貫徹執行《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切實履行飼料管理和監督的職責。各級飼料管理部門要制定飼料安全突發事件防范預案,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并會同公安、工商、藥監、環保、質檢等行政主管部門,堅決查處在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中添加禁用藥品的行為。加強對進口飼料、飼料添加劑的檢驗檢疫,嚴密監控動物性飼料、轉基因飼料產品的質量安全和流向,消除各種隱患,確保飼料產品質量安全。整頓和規范飼料產品市場秩序,對于生產不合格飼料產品和安全隱患多的企業,要停產整改,跟蹤監測。對于違法使用禁用藥品和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飼料企業,要取消其生產和經營資格,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四,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飼料安全監督。飼料安全與養殖產品安全乃至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密切相關,動員包括飼料業從業人員、養殖場和農戶、新聞媒體,以及廣大普通消費者在內的社會力量參與飼料產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監督,不僅可以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的能力,而且可以彌補行政管理手段的不足,同時還可以督促行政執法和管理部門改進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風,進而形成全社會對飼料安全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有關部門應通過多種途徑、多種方式,廣泛宣傳飼料安全法規,安全飼料及相關產品的選購和使用常識;要通過公布舉報電話等形式,為社會監督提供便捷的渠道和必要的手段,向社會各界征詢影響飼料安全問題的線索,以期盡可能地解決業已暴露出的影響飼料安全的問題;要增強服務意識,及時回復社會各界的咨詢和建議,及時通報有關問題的處理結果;要制定相應的激勵措施,對提供重要線索和建議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保證飼料安全是一項艱巨復雜的任務,必須得到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級政府對飼料安全工作應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飼料業發展和飼料安全工作的領導,認真落實中央有關扶持飼料業發展和加強飼料安全工作的各項措施,積極幫助解決各級飼料安全主管部門在飼料安全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為飼料業發展和飼料安全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作者單位: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 [ 本帖最后由 胡文輝 于 2007-1-17 20:06 編輯 ]
    作者: 飛鴿    時間: 2007-1-16 22:01
    眼睛看花了~!
    作者: bluesun009    時間: 2007-1-17 12:39
    頭疼,睡覺了啊
    作者: 綠緣    時間: 2007-1-17 19:51
    胡編,字的確太小了,調一下吧
    作者: 綠緣    時間: 2007-1-17 19:53
    俺怎么沒有權利編輯帖子啦,奇怪 胡編頭上的土動不得啊 :lol :lol
    作者: 胡文輝    時間: 2007-1-17 19:56
    估計是低級別會員不能修改高級別會員吧:L
    作者: 綠緣    時間: 2007-1-18 19:44
    原來版主也是有限制的啊:'( 不過胡編改了,也不用俺費力啦 :lol
    作者: 生水魚    時間: 2007-8-15 15:25
    還不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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