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0日,巴西農業、畜牧和食品供應部(MAPA)發布2010年第30號規范性技術法規草案(Instru??o Normativa No 13, DE 30 DE MAR?O DE 2010)——“出口屠宰用牛、羊活動物技術法規”。制訂了活動物(包括黃牛、水牛、綿羊、山羊)出口過程中對動物健康、衛生、福利方面的要求,對原產地的要求,對運輸工具、臨時圈養場所的衛生要求、牲畜編號與隨附檢驗檢疫證書管理等方面的具體規定。 該法規共46條,將于草案公布之后90天正式生效。 摘自:巴西官方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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