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將出臺《廈門市海洋環境保護若干規定》。藺海清說,該規定是貫徹國家和省海洋環保法,結合廈門特色制定的,對廈門海洋環境保護具有里程碑意義。 該規定正在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該規定有幾個重點:禁止在廈門全海域進行商業性采砂,嚴格控制廈門海域的水產養殖,禁止在保護區和禁漁區內進行商業性捕撈,禁止改變重要海岸線的自然屬性,禁止在重要區域新設立排污口。 另外,還將加大海洋排污總量的控制和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執法處罰的力度,對海洋污染進行陸地追溯制度。 該規定出臺后,具體配套規定也將出臺。這標志著廈門海洋環境保護在立法和管理上,繼續走在全國海洋管理的前列。
摘自:廈門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