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商務廳了解到,《河北省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暫行辦法》已于近日經省政府第7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4月1日起開始施行。實施“暫行辦法”使我省畜禽定點屠宰管理的范圍,由過去的生豬擴大到牛、羊、雞,標志著我省牛羊雞屠宰開始納入規范化管理軌道。 “暫行辦法”規定,今后,除城鄉居民屠宰用于自食的牛羊雞外,未經定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屠宰牛羊雞。自宰自食的牛羊雞肉、內臟、血液不得銷售,皮、骨、毛銷售須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由設區市、縣(市)人民政府組織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農業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暫行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查、確定,報省級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頒發統一監制和編號的定點屠宰許可證、標志牌。牛羊雞定點屠宰廠出廠的牛羊雞產品須經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產品質量符合現行國家或行業標準。從事牛羊雞產品加工、儲運、銷售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賓館、飯店、集體伙食單位,銷售或使用的牛羊雞產品,必須是經牛羊雞定點屠宰廠屠宰,具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的牛羊雞產品。省外進入我省的牛羊雞產品應有產地縣以上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檢疫證明和檢疫標志,經銷清真牛羊雞產品還須持有產地縣以上民族宗教部門或其委托的組織出具的證明。 “暫行辦法”明確了省與市、縣審批與管理權責,同時,充分尊重少數民族的清真飲食習慣,對清真定點屠宰廠的人員資質、屠宰過程、檢驗檢疫和產品標志進行了嚴格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