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 》( 2009年7月29日 01 版) 本報北京7月28日電 (記者李麗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精神,進一步加大對乳制品企業政策扶持力度,幫助乳制品企業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切實保護奶農利益,近日,財政部下發通知,再次延長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期限至2009年12月底。貼息率仍按此前規定的3.105%執行。 2008年9月,財政部研究出臺了《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管理辦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實施奶制品企業收購原料奶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政策期限暫定3個月。2009年初,財政部將原定的貼息政策實施期限延長3個月至2009年3月底。經過此次政策延期后,原料奶收購貸款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期限已由原來的3個月延長至1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