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食品安全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實施,意味著這部已出臺4個月的法律將為系統有序地解決當前食品安全問題提供法律制度保障,開啟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一個新階段。 在經歷了嬰幼兒奶粉三聚氰胺等風波后,這部法的頒布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四川各相關部門也提前作好了準備。 食品衛生領域已有近百個規章 近年來嚴峻的食品安全形勢表明,在法制建設領域,與制訂法律相比,法律能不能得到有效執行更為重要。奶粉中檢出三聚氰胺、豬肉中查出“瘦肉精”、咸雞蛋中冒出蘇丹紅……一個個沸沸揚揚的食品安全事件,讓消費者放心不下,并由此對食品安全監管產生了信任危機。 我國從1995年開始施行食品衛生法,迄今這一領域已有近百個規章,還有500多個標準,可見我國對食品安全制度建設之重視。食品安全法的出臺,標志我國食品安全法制建設向前邁出了一大步。 食品安全法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食品安全標準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的基本規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確立了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食品不合標準 可要求10倍賠償 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此外,新法還規定了食品添加劑須經風險評估、對食品一律不得免檢、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等。 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表示,三鹿奶粉事件后,國家加快了相關立法的進度。食品安全法則將民間慣例“損一罰十”納入其中。食品和普通商品還不一樣,如果一袋奶粉只有10塊,“損一罰十”也只有100塊,但消費者實際的身體、精神上的損失遠不止這些。我們還希望中國的法律能進一步發展,比如說賠償不是以商品的價格為基數,而是以消費者受害的全部為基數。 四川省清理相關規范性文件 近日,四川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召開貫徹落實新法的座談會。會上透露,我省將加緊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規,以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各相關部門也在對照食品安全法清理相關規范性文件,以確保繼續有效實施的規范性文件與食品安全法規定保持一致。 據介紹,目前全省食品小作坊7390家,占食品生產者50%,生產設備簡陋,環境較差,不具備食品生產取證條件是監管的難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賦予了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地方性法規,以規范食品生產加工和食品攤販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此,省人大將對全省食品小作坊現狀調查研究,盡快制定《四川省食品小作坊監督管理條例》。 為規范農產品生產銷售行為,今年,省農業廳也將選擇有條件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市場準入制度試點。(本報記者 曾茜 綜合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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