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收到補償款的基本情況 根據海口市政府提出“轉方式、調結構”及環保綜合整治目標,切實保護好海口市東寨港紅樹林自然保護區及周邊生態環境,海口市政府要求我司關停了海口區域的12家養殖場和一家配套飼料廠。 海口市農業局分別于2015年8月12日和2016年1月13日向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或“公司”)下達了《關于對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關停豬場給予搬遷損失補償的批復》(海農【2015】274號)和《關于對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關停豬場給予停產損失補償及恢復建設專項扶持的批復》(海農【2016】12號),明確給予搬遷損失補償、停產損失補償及恢復建設專項扶持資金,共計總額為49,968.15萬元。(具體內容詳見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海口市農業局對公司關停豬場給予搬遷損失補償的批復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49)、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關于收到搬遷補償款的公告》)(公告編號:2015-051)和2016年1月15日披露的《關于海口市農業局對公司關停豬場給予停產損失補償及恢復建設專項扶持的批復公告》(公告編號:2016-001)。 2016年6月16日,本公司收到海口農業局撥付的補償款8,000萬元,加上前期已收到的18,807.27萬元,本公司已累計收到26,807.27萬元。 二、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及《企業會計 準則解釋第3號》的規定,對上述補償款進行相應會計處理,預計該項補償資金對公司 2016 年度利潤的影響額約2700萬元(未考慮所得稅影響),對未來年度利潤的影響要視新建資產的具體購建時間及未來可使用年限確定。 以上數據為公司初步測算結果,最終須以會計師審計數據為準。 特此公告 羅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6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