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開展2014年度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唐人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審議開展2014年度開展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同意公司進行玉米、豆粕等商品期貨的套期保值業務,具體內容如下。 一、目的和必要性 玉米、豆粕、豆油、大豆是公司的主要生產原料,采購成本通常占公司總體經營成本的50%以上,硬麥價格相對玉米更具性價比優勢,萊油與豆油相關性較強,可替代豆油作為飼料生產原料,為此,公司對原料的采購采取價格低時多買、價格高時少買的策略,爭取將全年的原料平均采購價格保持在一定水平,但操作難度存在兩種風險,即在價格低時,大量采購原料會占用資金,同時還占用廠庫庫存,原料損耗較大;在價格高時,盡量控制原料采購數量會對生產造成影響,同時還有可能失去一定的市場份額,為此通過控制原料數量的采購方式來控制原料價格效果較為有限。 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操作,能規避玉米、豆粕等價格波動風險,可發現價格,控制采購成本,在價格低時,通過買入期貨套期保值,以期貨采購代替現貨庫存;在價格高時,通過賣出套期保值鎖定庫存風險,這樣,公司不僅可以將原料的現貨庫存數量控制在正常的生產用量內,而且還能避免不利價格所帶來的損失,實現公司自身長期穩健的發展,而非追求短時的暴利。 二、期貨品種 公司套期保值期貨品種為與公司生產經營有直接關系的農產品期貨品種,包括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等期貨品種,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硬麥、菜油等期貨品種。 三、擬投入資金及業務期間 2014年,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預計全年套保數量不超過4萬噸,所需保證金合計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如擬投入資金有必要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的,應將關于增加期貨套期保值投入總額的議案及其分析報告和具體實施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并按公司《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 四、套期保值的風險分析 公司進行的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遵循的是鎖定原材料價格風險、套期保值的原則,不做投機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簽定套期保值合約及平倉時進 行嚴格的風險控制。 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操作可以降低材料價格波動對公司的影響,使公司專注于 業務經營,在材料價格發生大幅波動時,仍保持一個穩定的利潤水平,但同時也 會存在一定風險: 1、價格波動風險:期貨行情變動較大,可能產生價格波動風險,造成投資損失。 2、資金風險:期貨交易采取保證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額過大,可能造成資金流動性風險,甚至因為來不及補充保證金而被強行平倉帶來實際損 失。 3、內部控制風險:期貨交易專業性較強,復雜程度較高,可能會由于內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風險。 4、技術風險:可能因為計算機系統不完備導致技術風險。 五、公司采取的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與公司生產經營情況相匹配,嚴格控制期貨頭寸。 2、 公司規定了套保方案的設計原則并規定了套保方案的具體審批權限。公司套期保值業務僅以規避生產經營中的商品價格風險為目的,不涉及投機和套利交易,同時將嚴格遵循進行場內交易的規定,進行套期保值業務的品種僅限于公司生產經營相關的產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套期保值的數量不能超過實際現貨交易的數量,期貨持倉量不能超過套期保值的現貨量。 3、 公司規定期貨交易員應嚴格按照審批確定后的套保方案進行操作,并規定了按日編制期貨交易報告并提交相關審核或審批人員的制度,確保期貨交易風險控制。 4、公司以自己名義設立套期保值交易賬戶,使用自有資金,不會使用募集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套期保值。 5、設立符合要求的計算機系統及相關設施,確保交易工作正常開展,當發生故障時,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以減少損失。 六、獨立董事意見 1、公司獨立董事經核查后,對該事項發表意見認為:公司2014年度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具有必要性,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作為主要飼料原料的玉米、豆粕等產品價格波動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公司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了《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制度》,該制度對公司期貨管理責任人、套保方案設計原則及審批原則、方案的執行和報告原則、資金支付和結算監控、投資損益確認、財務核算規則等相關內控事項做出了規范。公司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僅限于境內大連商品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玉米、豆粕、豆油、大豆等期貨品種,鄭州商品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的硬麥、菜油等期貨品種,符合正常生產經營需求,不從事其他任何場所任何品種的期貨交易或相關的衍生品交易、不使用募集資金直接或間接進行套期保值,符合相關監管法規的要求。 2、基于上述意見,我們同意《關于審議開展2014年度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的議案》。 七、備查文件 1、《唐人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一四年三月十二日 來源于:證券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