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禁養、海滄禁養、集美限養、汀溪水庫禁養……廈門地盤不大,為了給人類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許多地方的選擇是,對牛羊豬雞鴨們說“不”。接下來,廈門最年輕的行政區翔安也要出手了。 日前,翔安區政府研究通過修訂后的 《翔安區畜禽養殖分區劃定調整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劃定了畜禽養殖禁養區,要求禁養區內現有的畜禽養殖場(廠、戶)在今年12月31日前關閉、拆除。 三類區域劃為禁養區 《方案》明確,下列區域為畜禽養殖禁養區:城市建成區,新店鎮、馬巷鎮、內厝鎮及新圩鎮鎮區的建成區;大嶝島、小嶝島全部范圍;古宅水庫飲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區域。 上述禁養區,涵蓋了新城區、風景旅游區和水源保護區。 《方案》規定,在上述區域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畜禽養殖(動物園和因教學、科研等原因確需養殖的除外),現有的畜禽養殖場(廠、戶)必須于2012年12月31日前關閉、拆除,逾期不關閉的,由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依照《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依法處理。 在上述區域范圍內從事少量畜禽養殖的,由區城管執法局按《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處理。 禁養區外也不能隨便養 有人也許會問,在禁養區以外,是否可以自由建設養豬場、養雞場呢? 也不行。《方案》明確,在翔安行政轄區范圍內,除上述規定劃定的畜禽養殖禁養區外,其余區域為禁建區。禁建區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對違法占地、違章建設的新建、擴建、改建的畜禽養殖場,由區城管執法局依法拆除。 對于禁建區內,《方案》實施前既有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 (即養殖禽類數量在50只以上,或養殖畜類數量在20頭以上),在以下五種區域內的,必須在2013年10月31日前自行關閉、拆除,逾期不關閉的,由區城管執法局依法強制關閉。 這五類區域是,居民區及外延500米范圍內的區域;古宅水庫集雨區、大帽山石壁水庫一重山(翔安界)范圍內的區域;風景旅游區、文物保護區范圍內的區域;古宅溪及東溪南支流、內田溪及九溪合流段兩岸外延各500米范圍內的區域;工業區、醫療文教科研區、地熱資源及邊界外延500米范圍內的區域。 符合法定條件、已批準畜禽養殖的,但未能落實環保“三同時”要求及污染嚴重的,經治理未能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由環保部門依法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