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衛生部等六部門聯合發布公告,從今年9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由生產企業或進口商負責召回。 雙酚A,又稱BPA,是聚碳酸酯、環氧樹脂等多種高分子材料的原料,這些高分子材料被廣泛用于生產化工產品和食品相關產品,如食品包裝材料及容器。衛生部表示,雙酚A可通過食品包裝材料及容器遷移至食品中,食品相關產品國家標準規定了其遷移量。科學研究表明,食品相關產品中遷移的雙酚A極其微量,尚未發現雙酚A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但是鑒于嬰幼兒屬于敏感人群,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保護嬰幼兒健康,決定禁止雙酚A用于嬰幼兒奶瓶。 公告中明確,自2011年6月1日起,禁止生產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自2011年9月1日起,禁止進口和銷售聚碳酸酯嬰幼兒奶瓶和其他含雙酚A的嬰幼兒奶瓶,由生產企業或進口商負責召回。 本文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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