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瘦肉精”到底對人危害幾何? 于康震說,“瘦肉精”是β-腎上腺受體激動劑類化合物的俗稱,包括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等十幾種物質。β-激動劑類化合物大多是醫學臨床普遍使用的平喘類藥物。 美國制藥企業研究出毒性小、代謝快的替代品——萊克多巴胺,使用時只要嚴格掌握劑量、執行停藥期規定,幾乎不會在動物體內殘留。美國、加拿大、墨西哥等20多個國家先后批準將萊克多巴胺用于生豬養殖。 上世紀90年代初,“瘦肉精”傳入我國,1998年廣東省高明市發生首例境內食用含鹽酸克倫特羅豬肺中毒事件,引起了有關方面及社會關注,隨后被禁止使用。 二問:使用“瘦肉精”是不是“潛規則”? 目前,河南省全面排查生豬飼喂“瘦肉精”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抽檢存欄生豬31萬頭,確認“瘦肉精”陽性生豬134頭,檢出率為0.04%,且集中在案件發生的孟州、沁陽、獲嘉、溫縣等4縣市。 “從實際情況看,河南這次發生的‘瘦肉精’案件是個別縣市的少數人明知禁用仍違法生產、銷售和使用引起的。”于康震表示,“當前我國生豬產品總體上是安全的,違法使用‘瘦肉精’只是個別現象。” 據農業部對全國主要大中城市抽樣監測,最近3年豬尿及豬肝中“瘦肉精”檢測合格率均在99%以上;今年第一季度檢測合格率為99.4%。 于康震指出,媒體報道河南生豬“瘦肉精”案件后,各地畜牧獸醫部門按照農業部總體部署,及時啟動畜產品質量安全年度監測計劃,加大檢測頻率和覆蓋面;對生豬養殖重點地區加大督導檢查力度,落實屬地日常監管責任。各地還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宣傳車、告知書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瘦肉精”危害、健康養殖、守法經營等知識,做到入村、入戶、到人。 三問:這些年是如何監管“瘦肉精”的? “我國政府一直高度重視‘瘦肉精’監管,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于康震說。 2002年,農業部會同衛生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布《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物品種目錄》,規定禁止使用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瘦肉精”類物質。 從2001年起,農業部將生豬“瘦肉精”納入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并逐年加大監測力度。與2001年相比,目前監測范圍從京、津、滬、深4個城市增加到覆蓋全國主要大中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