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藥期即最后停止給藥日至水產品作為食品上市出售的最短時間。有些藥物雖允許使用,但它在魚體內吸收、分布、轉化和消除要有一個過程,所以必須停止用藥一段時間后,魚才能食用,這就是休藥期制度。常用漁藥的休藥期如下: 敵百蟲(9%晶體):休藥期≥1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鰻鱺、中華鱉、蛙類等。 漂白粉:休藥期≥5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二氯異氰尿酸鈉 (有效氯55%):休藥期≥7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三氯異氰尿酸 (有效氯80%以上):休藥期≥7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土霉素:休藥期≥3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磺胺間甲氧嘧啶及其鈉鹽:休藥期≥3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胺間甲氧嘧啶及磺胺增效劑的配合劑:休藥期≥30天。適用對象: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磺胺間二甲氧嘧啶:休藥期≥42天。適用對象:虹鱒鯉科魚類、中華鱉、蛙類、蟹、蝦等。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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