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昨日從自治區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經國務院同意,珠江今年起將實行禁漁期制度。桂林市漓江、桂江均屬珠江水系,每年4月1日12時至6月1日12時將禁止捕魚。 近年來,珠江水域由于過度捕撈,水生物數量和個體水平逐年下降。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養護珠江生物資源,是實現珠江生物資源可持續利用、維系水域生態平衡的有效措施。 根據會議部署,桂林市的禁漁范圍為漓江流經市區五城區及靈川、陽朔、平樂的干流及重要支流。漓江主要禁漁水域包括上游南洲灣至下游平樂桂江黃龍村(與賀州市昭平縣分界)。支流包括小東江、桃花江、相思江。禁漁期間,在禁漁水域范圍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 副市長蔣炳穗在桂林分會場表示,沿江各縣、區政府要高度重視禁漁工作,各級水產畜牧、財政、公安等有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加強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水面、碼頭、市場監管。努力實現禁漁期江上無生產漁船、水中無作業網具、市場無捕撈江魚的管理目標。 據初步摸底統計,桂林市目前靠捕魚為生的漁民共有4100多戶,1.3萬余人。禁漁期間,桂林市將采取將他們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發放生活補助和實物救濟等多種措施,妥善解決專業捕撈漁民的生產生活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