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在超市購買巴氏奶,一定要認準包裝盒上的“鮮奶”標簽!近日,由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和廣東省食品學會聯合舉辦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宣貫會上,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衛生與食品檢驗監督處有關負責人提醒,巴氏奶不得加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市民假如發現巴氏奶中含有食品添加劑和營養強化劑,可以到工商部門舉報。 目前十二項新乳品安全標準已正式實施。新標準將原來的《巴氏殺菌、滅菌乳衛生標準》拆分為《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三個獨立的標準,明確了各自的“術語和定義”。而《巴氏殺菌乳》產品標準中修改了標識的規定,明確了應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注“鮮牛奶/乳”字樣。規定稱巴氏殺菌乳是“僅以生牛(羊)乳為原料,經巴氏殺菌等工序制成的液體產品”,“應在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緊鄰產品名稱的位置,使用不小于產品名稱字號且字體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漢字標注‘鮮牛(羊)奶’或‘鮮牛(羊)乳’”。 本文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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